扬子晚报|把车开进湖里后他起诉保险公司,最终自己却进了监狱,咋回事?


扬子晚报|把车开进湖里后他起诉保险公司,最终自己却进了监狱,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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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孙持明 采访人员 刘浏)驾车冲进湖中,随后起诉保险公司获得赔偿款,这不是什么维权故事,而都是男子李某的一出“策划”。短短两个月他买来旧车制造车祸,获利三万余元,不过纸终究包不住火,保险公司发现疑点后报案,最终李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我是正常驾驶,因为桥面路面不平,车比较颠,手中的方向盘没有抓紧,车就不小心开到湖里去了。”2018年12月26日,李某向保险公司报案,他驾驶一辆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掉入水中。保险公司在勘察现场、拖走车后,与李某联系过几次,但是理赔款迟迟没有到账,等钱用的李某请了律师到法院起诉保险公司。2019年9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李某11万余元的车辆损失费并承担诉讼费。法院判决后,保险公司将11万余元赔付给李某。
2019年11月,保险公司在筛查以往理赔事故时,发现李某的事故有一些疑点,怀疑他是故意制造事故骗取保险金,于是向警方报案。经审查,李某交代,在事故发生前两个月,他在朋友家看到一辆二手车,就想从保险公司骗保险费。于是,他花7.5万元的价格买了这辆车,并与朋友商定购买协议上写成11.5万元。在支付4.5万元后,李某将车开走。因为未付清全款,车辆并未过户。事发当天,李某故意将车开到湖里,他从天窗爬出来,在路人的帮助下爬到岸边。拿到理赔款后,李某将剩下的3万元车款付清,以3000余元的价格将车辆卖出,除去车辆评估费等,通过制造假事故,李某共获利3万余元。近日,秦淮区检察院对李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扬子晚报|把车开进湖里后他起诉保险公司,最终自己却进了监狱,咋回事?】买一辆旧车,通过制造事故骗取保险金,一次便是几万元,李某自以为找到一条生财之道,却没有想过如果假事故变成真事故,就会伤及人身安全。除此之外,还要承担法律后果和刑事责任,“赚”的钱都退赔保险公司,被罚二万元,失去一年六个月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