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书馆|清朝发挥到极致,明码标价却有“三不卖”,秦朝开始“卖官”,

中国古代的官爵买卖 , 可以追溯到战国末期 。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 , 秦王嬴政四年十月庚寅 , “蝗虫从东方来 , 蔽天 。 天下疫 。 百姓内粟千石 , 拜爵一级 。 ”尚未统一天下的秦国 , 为了抗蝗救灾 , 又一次走在列国前头 , “发明”了新的财源 。
秦汉时官吏制度分为爵位、秩品、职务3种 。 “爵” , 用来区分社会地位的高低 , 贵族的标志 , 以别于“民”;“秩”是工资级别 , 收入多少以“秩”为准;“职”是行政位置 , 权力大小由“职”决定 , 现代干部等级制便受到了此制影响 。
秦孝公三年(公元前359年)秦国首次变法时制定20级爵位 。 所谓“授爵封田”的说法 , 换种方式表述就是有爵者才可以拥有“自留田”、“宅基地” 。 最低一级为“公士”爵 , 最高一级为“彻侯”爵 。 时第五爵的“大夫”可以担任相当于今县长级别的“县尉” , 据此推测 , “公士”地位相当于地方头面人物 , 应该可以担任村干部、小科员什么的 。 秦始皇嬴政在位时允许买卖官爵 。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 , 在嬴政称皇的第四年(公元前218年)十月 , 当时蝗虫成灾 , 于是政府卖爵赈灾 。 卖价是:“百姓内粟千石 , 拜爵一级” 。 即每缴纳1千石粟 , 可以授予爵位1级 。 所谓“拜”实际就是卖 , 不过比卖好听 。 这行情如何?这里来换算一下 。 粟不能直接食用 , 舂簸去皮后才是可供食用的小米 , 粟、米之间的比例约为:1:0.6 , 1000石粟便是600石小米 。 以秦量制(体积)来算 , 秦时1石等于100升 , 1升约等于现代342.5克;那么 , 1石约等于68.5现代斤 。 600石小米就是41100现代斤 , 约21吨 。
自此之后 , 历朝历代都有买官卖官的记录 , 或公开标价“童叟无欺” , 或私相授受暗箱操作 。 而将买官卖官的传统发扬到极致 , 形成严密规范的官职“捐纳”制度 , 则是在清朝 。
史料书馆|清朝发挥到极致,明码标价却有“三不卖”,秦朝开始“卖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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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说明的是 , 卖官并不是清朝的专利 。 在古代从秦朝开始 , 几乎历朝历代都存在卖官的事 。 如汉武帝为了凑钱 , 就经常卖官 , 而且犯了罪的人交点钱就可以放回去 。 到了东汉汉灵帝的时候 , 卖官U爵那更是严重 。 而大清卖官可谓是最成功 , 运用最深入的一个 。
清朝时期在康熙年间就出现买官的行为 , 康熙年间整个国家非常需要金钱 , 康熙皇帝最终想到一个这样的办法 , 那就是向国家募捐自己的孩子将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读书 , 并且还为其安排一个职位 , 当官在清朝乃是非常光荣 , 不管是谁都想当官 。
所以 , 清朝出现严重的经济问题 , 为了增加国家收入 , 便有了两种买官方式 , 有一种短期募捐 , 另外一种乃是长期募捐 , 很多人为了当官就算倾家荡产也要买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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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纳制度在清朝十分重要 , 《清史稿》记载:“清制 , 入官重正途 , 自捐例开 , 官吏乃以资进 。 ”这里说的“正途” , 指科举考试 , 是最重要最正式的任官途径 。 而清代“捐例”的开启 , 也并不比其开科取士晚多少 。 早在入关不久的顺治六年(1649) , 户部就以“师旅繁兴 , 岁入不给 , 易开监生、吏典、承差等援纳” 。 但此并非常例 , 顺治、康熙、雍正三朝的官职捐纳 , 目的性较强 , 只是在有特殊需要 , 如逢战事、赈灾等时 , 才“开捐”官职以充国库 。
乾隆年间 , 一两白银的购买力 , 大概相当于现代人民币200元左右 。 也就是说 , 今天的土豪们如果想穿越回大清朝过过官瘾买个市场当当 , 也就门头沟一套二室一厅的价位 , 那都不是事儿 。
当然 , 这份价格表并不是一成不变 。 嘉庆之后 , 清朝所面临的各种危机越加严重 , 为了广开财源 , 捐纳制度“全面开放” 。 买官的越来越多 , 捐纳出身的官员比例越来越大 , 一度超过科举“正途” , 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