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注|食品包装拟出新规:转基因食品应显著标示,保健品明示非药物( 二 )


不得标注“特供”“特需”“零添加”字样
哪些内容不得标注在食品标识上?采访人员注意到,明示、暗示以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的;对于食品中不含有或者未使用的物质,以“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类似字样强调不含有或者未使用的;使用已经注册的药品名称作为食品名称的;使用“特供”“特制”“特需”“监制”等词语介绍食品的,均被“明令禁止”标注 。
【标注|食品包装拟出新规:转基因食品应显著标示,保健品明示非药物】(原题为《食品包装将出新规:转基因食品显著标示 保健食品明示“不是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