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教科书式判决:女子嫁给“债主”后闪离,要求债务一笔勾销如何判?

_本文原题是教科书式判决:女子嫁给“债主”后闪离 , 要求债务一笔勾销如何判?
因生意周转和归还借款 , 徐州的刘娟向一名比自己大12岁的男子借了近10万元救急 。 眼看无力偿还 , 刘娟干脆与该男子“闪婚” , 但仅仅过了1个多月后便又“闪离” 。 究竟是真爱还是骗婚?这些钱是否应该归还?双方各执一词 , 最终闹到法院 。
近日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特殊的“情债”纠纷 , 依法判决被告刘娟偿还原告陈斌欠款、不当得利近10万元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法院审理时将该男子给付刘娟的款项梳理划分为多个部分 , 分别按照每部分涉及的不同法律关系阐明法理 , 进行认定 , 堪称一次“教科书式的判决” 。
女店主资金出问题 , 向男子借款近10万元
婚后的家庭琐事 , 刘娟和丈夫的感情日渐平淡 , 于是每天泡在自己经营的童装店里消磨时间 。 2019年初 , 刘娟在店里偶遇到了陈斌 , 虽然对方年龄要大12岁 , 但散发出的成熟魅力让刘娟眼前一亮 , 陈斌也被刘娟的模样深深吸引 , 双方交往日渐增多 。
2019年3月 , 刘娟的童装店由于资金周转问题 , 欠了一堆外债 。 无奈之下 , 刘娟找到了陈斌 , 陈斌也没有多犹豫 , 爽快地转给刘娟1万元 。 接下来的两个月里 , 刘娟又多次向陈斌借款累计5万余元 , 并在5月中旬写下一张欠条 , 写明自己向陈斌借款51000元 。
刘娟向丈夫提出离婚 , 并于6月中旬办理了离婚手续 。
接下来日子里 , 刘娟同陈斌相处融洽 。 7月中旬 , 陈斌通过微信分四次向刘娟转账共44500元 , 均被她用于偿还个人借款 。
【女子|教科书式判决:女子嫁给“债主”后闪离,要求债务一笔勾销如何判?】“以身相许”后 , 以死相逼要求离婚分割财产
陈斌的大方让刘娟倍感欣喜 。 刘娟一直以经营童装店谋生 , 但近年来受网购影响生意每况愈下 , 之前拖欠的外债好不容易用陈斌的借款还上了 , 但欠陈斌的借款又该如何偿还呢?
刘娟觉得 , 陈斌收入稳定 , 对自己非常喜欢 , 花钱也很大方 , 不如“以身相许” , 也让自己的日后生活有所保障 。
经过商量 , 刘娟与陈斌在2019年7月底办理了结婚登记 , 此后一个月间 , 陈斌又多次通过微信陆续转给刘娟34500元 。 七夕节这天 , 陈斌为表心意 , 在未实际收到还款的情况下 , 将那张51000元的欠条还给了刘娟 。
不过 , 婚后仅仅过了一个多月 , 刘娟就与陈斌分居并以死相逼要求离婚 , 最终诉至法院 , 要求离婚并依法分割财产 。
庭审中 , 陈斌表示同意离婚 , 但他认为刘娟欺骗了自己 , 应当偿还自己借给她的各类款项 。
而刘娟则表示 , 陈斌一直追求自己 , 这些钱都是陈斌自愿赠与的 , 部分属于彩礼 。 她称自己也和陈斌结婚了 , 只是感情确实不合才离婚 , 陈斌索要所谓“欠款” , 理由根本不成立 。
婚后归还借条?这是附条件赠与行为!
承办法官表示 , 本案的争议焦点之一是陈斌婚前、婚后给付刘娟的款项性质及是否应予以返还?
法院查明 , 从查明的事实看 , 陈斌给付刘娟的款项可以分为三个部分 , 一是婚前出具欠条的51000元 , 二是婚前陈斌主动转账的44500元 , 三是婚后转账的34500元 。
其中 , 出具欠条的51000元原为陈斌、刘娟之间的民间借贷 , 在双方登记结婚后 , 陈斌将欠条返还刘娟 。 陈斌以结婚为目的与刘娟进行交往 , 基于对刘娟的信任及缔造美好家庭的目的 , 在双方登记结婚后自愿将刘娟的欠条返还 , 该行为不符合根据风俗习惯为缔结婚姻而给予彩礼的性质 , 而应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行为 , 其所附条件应为双方结婚且以正常夫妻的关系共同生活 。
而婚后仅仅一个多月 , 刘娟即与陈斌分居并以死相逼要求离婚 , 后又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 双方的婚姻状况显然不符合一般人理解的正常婚姻的状态 , 故陈斌免除刘娟债务作出赠与的条件显然不成就 , 赠与的目的无法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