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家书|最有“文化”黑老大:白手起家资产过亿,让员工读《曾国藩家书》写讨债心得(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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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打砸垄断殡仪馆周边餐饮
曾国藩家书|最有“文化”黑老大:白手起家资产过亿,让员工读《曾国藩家书》写讨债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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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审法院的认定 , 刘红林 , 男 , 1975年10月10日出生 , 汉族 , 大学文化 , 原系“贵州红林置业投资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 。
2005年 , 被告人刘红林通过经营饭店聚集一定资金后 , 为谋取更大经济利益 , 自2008年起开设游戏机室从事赌博活动 , 先后纠集人员开设赌场 。
2010年9月 , 被告人刘红林成立贵州诚心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踏足房地产行业 。
2011年 , 被告人刘红林通过找人顶户骗取国家征收补偿款积累了一定经济实力 。
2012年至2013年 , 被告人刘红林相继成立贵州大永和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永和食府)、贵州百鼎汇置业有限公司、贵州华欣悦担保有限公司及华欣悦担保有限公司雅关分公司 。
2012年 , 刘红林成立“空壳”装修公司贵州汇源鑫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以为村民农房装修为由向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营坡支行套取装修贷款 , 由贵州华欣悦担保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担保 , 共计获取担保资金人民币6613万元 , 刘红林组织通过装修公司账户转账 , 实际控制人民币3400万余元 。
在贵州华欣悦担保有限公司及华欣悦担保有限公司雅关分公司无吸收公众存款资质的情况下 , 相关人员在刘红林的安排下 , 吸收村民农房装修贷款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 用于高利放贷 , 攫取巨额经济利益 , 被告人任某平等人先后进入公司“风控部” , “风控部”主要是该公司催收债务或者确保大永和食府垄断经营的职责部门 。
刘红林授意“风控部”人员采取威胁、恐吓、滋扰等非法手段进行暴力追债 , 同时以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方式 , 对大营坡殡仪馆周边餐饮行业经营户进行打砸、恐吓 , 以达到对该区域餐饮服务的垄断经营 , 逐步形成以被告人刘红林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
比如 , 2012年8月至2018年1月 , 刘红林为保证大永和食府对贵阳市大营坡殡仪馆丧属用餐的垄断经营地位 , 授意他人根据线人提供的丧属在其他餐馆就餐信息 , 先后组织多名风控部人员采取暴力威胁、恐吓、打砸的方式 , 对大营坡殡仪馆周边为丧属提供餐饮服务的“老贵阳小菜馆”、“家园餐馆”、“刘记小菜馆”、“息烽阳朗辣子鸡”、“余庆孜亦剔骨鸭”、“陈大嬢豆花面”、“王记砂锅饭”等经营者进行威胁 , 对“胖子饭店”和“家常炒菜馆”进行打砸 , 导致周边餐馆均不敢承接殡仪馆丧属的餐饮服务 。
2015年 , 为扩大组织影响力 , 进一步聚敛财富 , 刘红林又陆续成立贵州德之天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贵州青山绿水旅游有限公司、贵州红林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贵州中联农商互联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并在其实际控制的系列公司基础上成立“贵州红林置业投资控股集团” 。
该犯罪组织在被告人刘红林的组织、领导下 , 通过有组织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经营餐饮业及其他手段谋取经济利益 , 用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 不仅通过实施开设赌场、敲诈勒索(获得32套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聚敛财富 , 还分别依托贵州华欣悦担保有限公司、雅关分公司及红林集团等实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1.2亿余元 , 用于高利放贷和实体投资 , 攫取巨额经济利益 , 同时将所获收益用于修建违规经营性项目和商业用房用于租售及经营 。
为进一步发展经济实力、维护组织利益 , 该犯罪组织以暴力为后盾 , 排挤、打击竞争对手 , 使大永和食府在一定区域内实现垄断经营 , 并利用组织势力保证高利放贷资金的顺利还本付息 , 实现“以黑护商” 。
一审法院认定 , 该犯罪组织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 , 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1桩、寻衅滋事17桩、非法侵入住宅5桩、故意毁坏财物1桩、故意伤害1桩等暴力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