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给予投保人约定外利益天安财险江山支公司被罚7万元

_本文原题是给予投保人约定外利益天安财险江山支公司被罚7万元
北京商报讯(采访人员 陈婷婷 实习生 周菡怡)7月14日 , 衢州银保监分局公布的罚单显示 , 因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的行为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支公司(以下简称“天安财险江山支公”司)被处以7万元罚款 。
【投保人|给予投保人约定外利益天安财险江山支公司被罚7万元】罚单显示 , 由于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 天安财险江山支公司被罚7万元 , 其直接负责人徐亨梅、徐亨文均被警告 , 并分别处以1.5万元和2万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