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鼠热点|强大的AI如何治理?中科院研究员曾毅:企业要为长远愿景做准备(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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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毅一直在倡导人工智能企业关注可持续发展 , 建议相关企业要为长远愿景做准备 。 “当GDPR(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发布时 , 欧洲几乎没有人工智能企业欢迎 , 因为他们觉得这需要花费大量额外的工作 , 也看不到直接的收益 。 所以 , 几乎所有的人工智能大公司都反对 , 小公司也反对 。 ”曾毅对《每日经济新闻》采访人员表示 , 在GDPR实施了以后 , 帮助企业符合规范 , 企业开始发现用户大量增长 。 在这个阶段 , 用户会选择更加相信符合标准的企业的互联网应用 。
GDPR从隐私保护与安全角度出发 , 对违反者的罚款 , 最高可达其全球年营业额的4%或2000万欧元 , 取两者中较高值 。
企业的AI治理一直都是各方关注的焦点 。 只有企业的落地和实践 , 才能让各种社会层面的监管或共识得到切实推进 。 在国际上 , 2016年 , 亚马逊、微软、谷歌、IBM和Facebook联合成立了一家非营利性的人工智能合作组织(PartnershiponAI) , 苹果于2017年1月加入该组织 。 在科技巨头们的共识里 , 与其靠外界强加约束AI发展 , 不如先成立伦理委员会自主监督 。
旷视则在2019年8月成立了“旷视人工智能道德委员会” , 作为公司人工智能治理事项最高的决策机构 , 这也是中国首家成立该项组织的AI企业 。
曾毅总结称 , 这两年的经验表明 , 人工智能伦理这件事情一定不是单单某一方就能推动的 。 它既不能完全由企业来推动 , 也不能完全由学界推动 , 它一定是共同的 , 包括媒体、公众、专家以及政府层面 。 它需要真正协同的机制 , 在这个机制里 , 企业需要发挥一个主观能动和更积极的角色 。
“它不是就技术讲技术的问题 , 涉及伦理、经济学、法学等诸多领域 , 是真正的交叉学科的领域 , 而且需要海内外协同 。 ”徐云程赞同曾毅的观点 , 她说:“我们并不会把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商业应用和法律制定、标准制定对立起来 , 相反 , 越多的交流越能让这个产业良性化、健康化、可持续化发展 。 ”
6月15日 , “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在浙江杭州市富阳区法院开庭审理 , 引发公众关注 。 对簿公堂的是浙江理工大学副教授郭兵和杭州野生动物世界 。 因动物园改装系统 , 明确若不注册人脸识别将无法入园 , 也无法办理退卡退费 。 因不愿意使用人脸识别 , 持有年卡的郭兵将其告上法庭 。
郭兵的诉讼无前例可循 。 曾毅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 , 之前已经有了《人工智能北京共识》和科技部《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 , 中国提出的人工智能原则和西方的冲突并没有那么大 。 全球各个地区在讨论人工智能的伦理和治理形成共识时 , 联合国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
曾毅介绍道:“世界卫生组织也成立了健康领域人工智能伦理治理的专家组 , 我代表中国参加了这个专家组 , 这个专家组的主要目标是针对广泛的健康领域 , 制定人工智能伦理和治理的WHO原则 。 ”曾毅表示 , 在疫情期间 , 该组织的主要工作是制定关于密切追踪者应用 , 类似健康码系统相关的伦理原则 , 这在5月底发布了 。
AI治理是个深刻的话题 , 之前并没有成熟的模式可以遵循 。 在曾毅看来 , AI治理是多方利益相关方的责任和问责的问题 , 涉及每一个人工智能产品的全生命周期 , 涉及设计、研发、使用、部署各个层面 。
在国内层面 , 曾毅向采访人员透露 , 从前沿研究的角度来讲 , 人工智能立法在科技部等机构都有专门的研究计划部署 , 相关的高校和产业都在协作制定 , 北京市也在推动和人工智能相关的立法工作 。
从互联网时代开始 , 为了追赶风口 , 国内众多互联网应用似乎都经历过野蛮生长阶段 , 牺牲了用户众多权益 , 最后在监管层的管控下逐渐归于理性 。 现在人工智能行业的发展又站到了新起点 , 如何规范好前沿技术成为所有人工智能企业面对的命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