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腾讯被骗,法院为什么没认出来“老干妈”的合同是假的?( 二 )


例如 , 在搜索结果的前10条中 , 有8条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为被告 , 且原告均申请撤诉 , 法院裁定撤诉符合规定 。
与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常一起出现在原/被告席的腾讯科技 , 则更有代表性 。
据采访人员不完全统计,中国裁判文书网收录了南山区法院2016年至今腾讯科技为原/被告的案件 , 共61起 。 其中 , 腾讯科技为原告的案件55起 , 为被告的6起 , 腾讯科技方面基本都胜诉了 。 此外 , 南山区法院与腾讯科技有关的裁定书亦有397起 。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 , 在腾讯科技、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为原告的案件中 , 被告方不乏熊猫互娱、英雄互娱、阿里文创等知名公司 。 其中 , 尤以腾讯和阿里就音乐著作权纠纷的案件数量最多 , 涉案金额最大 。 经初步统计 , 自2016年至今 , 腾讯科技、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在南山法院起诉阿里文创的案件不少于18起 , 法院判决阿里文创应付的赔偿金额不少于2363.1万元 。
不过 , 腾讯的法务团队虽然实力强大 , 但也有败走麦城之时 。
2019年2月 , IT之家网站发表文章《做社交 , 腾讯逼的》 , 腾讯公司认为此文不少内容存在构成诋毁行为 , 随后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 请求判令IT之家在其注册或运营的IT之家等媒体渠道持续30日刊登致歉声明 , 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300万元 。
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败诉后 , IT之家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 , IT之家发表的评论依据的论据均系权威媒体的相关报道 , 没有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和误导性信息 , 其仅是针对腾讯公司的经营行为作出了正当性评论 , 虽然有些用语过于犀利 , 但仍属于评论的范围 , 不会误导公众 。 2020年5月14日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撤销一审判决 , 驳回腾讯公司诉讼请求 。
对于腾讯“南山必胜客”的称号 , 张正鑫认为 , 任何一个案件都有败诉的可能 , 即使是在腾讯在南山法院提起的诉讼 , 也不能达到100%胜诉 , 法院作出判决 , 必须以事实为基础 , 以法律为准绳 。
责编 | 吕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