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批评指控,处有期徒刑两年半( 四 )


不过 , 律师们的上述意见均未获得浮梁县的认可 。
浮梁县认为:“陈光平无视法律规定 , 在信息网络上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 情节严重 , 且系诽谤多人 ,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其行为构成诽谤罪 。 ”
当庭宣判:陈光平犯诽谤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随后 , 陈光平被当场收监 。
陈光平亦当庭表示上诉 。
他的二审辩护人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邓学平律师告诉经济观察网采访人员 , 此案二审已确定由景德镇市中院审理 , 不过迄至2020年7月4日 , 尚未确定开庭时间 。 二审中 , 他也会继续为陈光平做无罪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