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州村民“涉恶犯罪集团”背后的墓地生意( 三 )


“正常承包的话 , 通常是植树造林 , 或种植天麻一类的经济作物 , 但他们没有造林 , 只是造坟 。 ”水坝组组长先芝云表示 。 相关资料显示 , 陈生明和段永全各自承包荒山后 , 都有过倒卖坟地之举 。 两组村民指控称 , 陈、段二人所卖坟地均有300多座 , 获利超百万元 。
段勇向《中国新闻周刊》否认了这一说法:“我家卖的只有六七十座 , 而且我们卖得早 , 当时一座坟地价格在1000元上下 。 ”
一审判决认定被滥泥组村民“敲诈勒索”的买坟者 , 多数都是通过段永全家购买的坟地 , 段勇向采访人员承认了这点 。 “要买坟地的人 , 有的和村委谈 , 有的也会直接找到我们 , 跟我们讲好了 , 再去村委办手续 。 ”段勇说 。 在具体的流程上 , 通常由村委会充当甲方同买坟者签订“坟地转让协议书” , 并收取数百元不等的转让手续费;荒山承包人则按照坟地市场价 , 向买坟者收取“林木损失费”并开具收条 。
九层衙村的山林里 , 目前到底有多少墓地?官民说法并不一致 。
一年之前 , 民政部、公安部等12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发起违建墓地情况摸排行动 , 在此背景下 , 大方县把整治违规乱建坟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 并在去年5月排查出96座私建硬化大墓、1422座活人墓和224处坟石打造点;其中 , 九层衙村滥泥组的问题较为突出 , 被排查出坟墓154冢202座 。
今年6月初 , 大方县殡葬管理局、森林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荒山承包人段勇带领下 , 又做了一次坟墓清点工作 。 不过6月这一轮统计的结果 , 据段勇介绍 , “只有六七十座” 。
滥泥组村民自发的统计结果则大相径庭 。 他们对该组荒山中的坟地进行逐一拍摄 , 并记录其建坟立碑时间 。 经村民统计 , 荒山共有317座坟墓 , 其中于2011年之后兴建的坟墓有167座 , 包括活人墓69座和未立碑的新基36个 。
村民抗争十余年
水坝组和滥泥组的村民认为陈生明、段永全等人承包荒山、倒卖墓地的行为 , 侵犯了他们的集体利益 , 于是相继走上了漫长的维权道路 。
“村干部承包集体荒山 , 是在大多数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操作的 。 ”滥泥组村民张明祥说 , 被承包后的荒山坟墓越来越多 , 引起村民的警觉和跟踪调查 , 后来发现承包环节上存在不少蹊跷之处 。
2006年 , 贵州省政府发布《关于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林地流转无论采取何种形式 , 都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 , 经与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 并依法完善或补签林地承包合同 , 发换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 ”在此背景下 , 陈生明和段永全等人均于2007年办理了林权证 。
但村民认为段永全的林权证存在“作弊” 。 滥泥组村民张晓雨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 办理林权证过程中 , 村干部在《羊场镇陇公村林改方案》《林权登记申请表》等多份文件上涉嫌伪造村民的签字 。 以段永全的《林权登记申请表》为例 , 表中“接界人签名处”一栏有村民李堂明、段永祥等人的签字 , 然而李堂明早在1990年便已去世;双眼失明的段永祥亦向采访人员表示 , 他对林权登记一事并不知情 。
段勇则回应称:“承包荒山不需要他们知道 , 只要村委会知道就行 , 我们所有手续都是合法的 。 ”
大量被卖墓地 , 分布于村里水源地附近 , 也引发村民的反对 。 宋家沟水库是大方县的县级饮用水水源地 , 水库周围坟地密布 。 水坝组现任小组长先芝云搜集的坟地转让协议书中 , 有些明确写到建坟用地位于宋家沟水库边 。 对此 , 水坝组和滥泥组的村民均曾向有关部门举报称 , 村干部陈生明和段永全的大批量倒卖坟地 , 不仅破坏了林区生态 , 更是污染了当地的饮用水源 。
被告人段习友的辩护律师李爱军提到 , 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大方县殡葬管理办法》均明确规定 , 禁止在林地、耕地、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库周围等区域建筑坟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