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贵州村民“涉恶犯罪集团”背后的墓地生意( 二 )


滥泥组村民的堵坟行动持续了7年之久 , 最终在刘兴君事件中“出事” , 继而引发牢狱之灾 。 刘兴君家在滥泥组的坟地 , 是段永全父亲段友明所赠 。 “他们专挑下葬的时候来堵 。 ”刘兴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 “2009年我母亲过世埋葬在那里 , 没有人过问;4年后我在母亲坟墓旁边修建父亲的坟墓 , 同样没有人阻拦;直到2018年6月我父亲去世要下葬 , 村民才不准我们下葬 。 ”
刘兴君表示 , 村民以其埋坟地点占用了滥泥组集体荒山为由 , 索要12800元 。 当时 , 有村民跳入坟井 , 撕扯过程中意外受伤 , 矛盾进一步激化 。 后来 ,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派出所的人赶到现场协调 , 几名逝者家属也下跪求情了 , 但仍无济于事 。 判决书显示 , 参与堵坟的村民段习友辩称 , 村民是在打架时被推入坟井而非主动跳下去:“我们认为刘家过分了 , 所以不管他们给多少钱 , 我们都不同意下葬 。 ”
错过吉时的刘兴君 , 后来向段永全之子段勇租了一块临时场地放置棺木 , 租金每月2000元 , 看管费每天500元 , 至今未能将其父亲正式下葬 。 事后 , 他向办案机关举报参与堵坟的村民 , 认为村民是实施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 警方介入后 , 于2019年将参与堵坟的30名村民分批带走调查 。
今年5月 , 大方县法院经开庭审理 , 将涉案村民认定为“涉恶犯罪集团” , 将其区分为首要成员、重要成员和一般成员 , 并以敲诈勒索罪和非法拘禁罪 , 判处30位村民1年6个月至8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
就在滥泥组村民涉恶案宣判后的第三天 , 红星村黄河组村民涉恶案也开庭了 , 黄河组10个村民同样因堵坟犯敲诈勒索罪 , 而被判刑 。
在法院开庭审理之前 , 当地已对此案进行了宣传报道:“段习友等犯罪嫌疑人长期在大方城郊一定区域内利用家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群众 , 其犯罪行为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 ”
坐落在大方县水坝组荒山的“孙家坟” , 是九层衙村最大的坟墓 , 占地面积近4亩 。 摄影/本刊记者 黄孝光
村干部的墓地生意
九层衙村位于大方县城东南面约5公里处 , 下辖滥泥组、水坝组等8个村小组 。 官方资料介绍 , 九层衙村2000年退耕还林1100亩 , 实施“天保”工程461亩 , 森林覆盖面积达90%以上;村中有两座人工水库 , 是县城的重要水源地 , 能够满足全县全年的饮水需求 。
进入九层衙村地界 , 沿途坟墓随处可见 , 随机走入一条林间小道 , 总能看到梯田式分布的坟山 。 站在高处望去 , 山间飘扬着无数白幡 , 那是各家扫墓时挂上去的 。 “秋天叶落后更加壮观 , 漫山遍野都是裸露在外的坟墓 , 天色一黑小孩就不敢出门了 。 ”滥泥组村民张明祥说 。
一位在大坪组购买了坟地的大方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 九层衙村除了“风水好”、离县城近 , 荒山也比较多 , 于是成为当地人建坟的热选之地 。
据张明祥了解 , 过去大方县人相中某块坟地时 , “送一条烟、一瓶酒或一包白糖就能搞定 , 不会有人过问” 。 然而从上世纪90年代起 , 伴随坟地资源的减少 , 死者下葬也面临“人多地少”的窘境 , 坟地逐渐由赠送演化为金钱交易 。 而今坟市水涨船高 , 单座坟地价格已从21世纪初的两三千元涨至8000元以上 。
因为有利可图 , 前述被判刑的滥泥组村民中 , 亦有人在自家林地卖坟 。 张明祥对此并不讳言 , 不过他强调 , 在九层衙村卖坟一事上 , 占大头的是村干部 。
【『大方县』贵州村民“涉恶犯罪集团”背后的墓地生意】2000年9月 , 时任陇公村水坝组(现九层衙村水坝组)组长的陈生明 , 联合陇公村大坪组组长吴清友和大坪组村民吴清连向陇公村村委承包了250亩荒山 , 承包期限为50年 , 承包费用为一次性支付3750元 。 2004年6月 , 时任陇公村村主任的陈生明以法定代表人身份 , 将滥泥组150亩的荒山出让给滥泥组小组长段永全及其子段勇 , 出让年限为50年 , 出让价格为3000元 。 两份《荒山承包合同》均载明 , 若有人需在承包区域内葬坟 , 须经甲方和乙方的协商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