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楼盘一套房子3份合同:又租又售又装修( 二 )


“目前一些项目的设备阳台和飘窗会有验收前后的区分 , 比如别墅在验收前没有地下室 , 而是验收之后再去打通 。 所以这种操作 , 在开发领域是存在的 。 ”
不过应该注意这类房子后期二手房交易时的风险和麻烦 。
“对于业主来说 , 48平方米是租赁 , 以后要转手再卖一定会遇到麻烦 。 需要谨防后期的政策风险 , 以及以后市场、购房者的接受度问题 。 ”业内人士表示 。
不违规 , 也不允许
事实上 , 自持现象在房地产颇为普遍 , 不少地方政府为防止“地王”出现 , 将限制措施附加在出让条款上 , 如增加自持面积 , 降低甚至“冻结”不动产的流动性 , 抑制土地溢价前景 。
据镁编不完全统计 , 2016年以来 , 多家头部房企在北京、上海、广州、佛山等城市竞得16宗自持地块 , 总出让价高达420亿元 , 自持比例从36%到100%不等 。
但对于开发商来说 , 自持一定伴随成本的提高、利润的限制 。
58安居客研究院分院长张波表示 , 目前开发商普遍处理自持部分的方式都是做成长租公寓 , 但业内普遍认为热点城市租金回报率仅为2%~3% , 如果再扣减管理费用、维护费用 , 实际投资回报或在2%以下 , 比国债投资收益率还要低 , 这样的投资是非常不划算的 。
新方法应运而生 , 例如本案 , 用变相手段实现溢价 。
上述业内人士直言 , 这是一种销售行为 , 备案也不一定是这套图纸 , 只是开发商在报批时 , 规划部门把持有面积揉碎成几十平方米 , 而不是集中自持 , 在规划部门同意的前提下 , 用销售捆绑的模式把自持面积去化掉 。
该项目的做法即使没有违背土地出让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 但亦值得商榷 。 从户型设计来看 , 很明显就是为了将自持部分和销售部分未来打通来推向市场 , 虽然是按照收取租赁费的相关方式处理自持部分 , 但面对的对象是可售部分的业主 , 而非无房的纯租房者 。 对于真正有租赁需求的人群来说 , 并不有起到应有作用 。
从专业的角度来说 , 如果规划部门同意 , 确实不违规 , 但肯定也不允许 。
封面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