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北京石景山无症状感染者确诊前曾多次破坏门磁报警器外出现已查到密接 204 人,她会被追责吗
一、 是否违法犯罪?首先,“居家隔离期间多次破坏门磁报警器外出”是一个需要道德谴责和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如果因私自外出造成疫情扩散或者造成重大传播的,轻则治安拘留,重则承担刑事责任。
在今年年初的时候,司法实践中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都有,现在基本是以后者“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为主。
两高、公安部、司法部今年出了专门的意见《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具体罪名适用如下:
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1.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根据目前发布的事实,黄衣女子不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可能属于上面说的“其他”,适用“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新冠肺炎并不是甲类传染病,具体定罪要看公检机关调查的事实情况,如果黄衣女子外出没有造成疫情扩散,那还好说,行政处罚;如果造成严重后果了,就触犯了刑法,至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这位无症状感染者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基于之前她穿着黄裙子嚎啕大哭的视频给大家印象太深,我就叫她黄衣女子吧!
她的居家隔离期间应该是到6月29日截止。
6月16日凌晨发生了先兆性流产,那么意味着她是一个孕妇。
6月24日至27日,又先后到石景山妇幼保健院、朝阳医院西院区、朝阳区凤凰妇儿医院就诊,意味着可能仍然是怀孕状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怎样看待北京石景山无症状感染者确诊前曾多次破坏门磁报警器外出现已查到密接 204 人,她会被追责吗】 除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中也对怀孕的妇女予以了一定人性化的优待,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可以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2、一定条件下可以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3、判决后可以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有人可能会问,如果这位无症状感染者已经在破坏报警器外出时不是孕妇了呢?
再来看一下她的行动轨迹:
6月16日凌晨,因先兆性流产,由120救护车转运至丰台妇幼保健院,当日诊疗后,由住地街道派专车将患者接至住地居家隔离。6月18日患者出现发热等症状,由120救护车转运至航天中心医院就诊留观。6月19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治疗后继续居家隔离。其在居家隔离期间多次破坏门磁报警器外出。6月24日至27日,患者先后到石景山妇幼保健院、朝阳医院西院区、朝阳区凤凰妇儿医院就诊。6月28日到海淀区永泰东里社区公婆家,6月29日解除居家隔离管理。6月30日到石景山区民政局,当日下午参加社区核酸检测,7月1日反馈结果为阴性,当日10时自行前往中日友好医院再次进行核酸检测。从上面的轨迹,确实并不能判断她在“破坏门磁报警器外出”的时间点,还是不是孕妇。
但实际上,虽然法律明文规定中,有一定特殊优待的是“怀孕的妇女”,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犯罪嫌疑人是正处于流产法定休息期内的妇女,一般会被视为是“怀孕的妇女”。
那么,流产法定休息期是多长呢?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所以,这几天之内,不论黄衣女子现在是否处于怀孕状态,她可以享有上面所说的取保候审、一定条件下缓刑等权利。
但是需要注意了:
治安管理处罚中,“不执行”和“不违法”是两码事。
刑法中,“缓刑”和“不犯罪”也是两码事。
黄衣女子的情况,要看这200多名密接者的情况;
如果后果严重,那就触犯了刑法,仍然是犯罪行为,但可以按照怀孕的妇女来适用一些特殊措施。
■网友的回复
先兆性流产……这是为了保孩子而出门就医么?
饶是如此,无论有怎样的理由,都是一己之力破坏整个防疫形势。
依法处理吧。
■网友的回复
这事情希望能定性为投放危险物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网友的回复
石景山区到中日医院要至少二十公里 要横穿两个行政区
石景山到朝阳凤凰妇儿 将近三十公里
一个先兆流产的孕妇在疫情严重的北京 行程跨度如此之大 还多次破坏居家隔离设施
建议调查调查这女人是不是神棍一类的宗教疯子
■网友的回复
这事,还是让警察说吧,追不追责不知道,反正是强烈谴责!
■网友的回复
我想知道他是怎么破坏的门磁报警器,又不被居委会发现的?
■网友的回复
我纯吐槽一下,女性无理取闹起来,超出你的想象
二月份的时候,身边女性还吵着闹着要去电影院看电影。
我无比感谢国家把电影院给封了。我是吵不过。
女人疯起来是真的疯,已经丧失理智了,你讲道理你就是不爱她。
比歇斯底里的男人更可怕的是什么,歇斯底里的女人。
■网友的回复
该惩罚就要惩罚,有些人总可怜她多惨多惨,可她压根没把别人的命当命。报警器都破坏了,还有啥说的?
圣母省省吧,不知道这要是个油腻男或者老妇女舆论又是什么样。
■网友的回复
既然核酸检测一直阴性,现在还是无症状,说明她就算感染了传染性应该也不强吧
■网友的回复
真的就是个祸害,绝对应该判刑!看看之前多少网友替她说话现在被打脸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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