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报苟晶反映被顶替上学情况|山东通报苟晶反映被顶替上学情况( 三 )


五、关于邱家与苟晶接触问题 。
2020年6月23日 , 为能与苟晶见面沟通、缓和矛盾 , 邱印林及其妻子、次子、长女四人前往济宁市任城区接庄街道苟晶老家 , 向其家人了解苟晶近况及联系方式 。
6月24日 , 邱印林与其次子从曲阜乘高铁赴湖州欲找苟晶解释、致歉 , 二人于当日11时2分到达湖州 。
经调取查看相关道路交通监控视频发现 , 二人于12时30分许到达苟晶所在厂区门口 , 13时许邱印林进入苟晶所在厂区 , 其子在外等待;因苟晶拒绝见面 , 邱印林一直候至19时30分许离开厂区 。
当晚二人入住湖州织里江南宾馆(景江路店) , 6月25日8时5分乘高铁离开湖州返回济宁 。
其间 , 邱印林二人无其他同行人员 。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 , 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人员处理如下:
1.邱小慧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 给予其开除处分 , 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
2.邱印林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 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 取消退休待遇 , 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
3.邱印水 , 济宁市兖州区政协原副主席(已退休) , 时任兖州市王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 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
4.王卫中 , 济宁市兖州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 时任兖州市公安局小孟派出所所长 ,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 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
5.邱通 , 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长沟派出所原副所长 , 时任任城区分局唐口派出所民警、任城区分局督察大队副大队长 , 因发现其生前曾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 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
6.栾卫民 ,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区分局小孟派出所所长 , 时为兖州市公安局小孟派出所户籍警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 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
7.李耀立 , 济宁市实验中学退休教师 , 时任济宁市实验中学副校长、教导处主任 , 违反工作纪律 , 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8.张勇 , 济宁市任城区教体局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七级) , 时任济宁市任城区招生办副主任 , 违反工作纪律 , 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
9.李秀芳 , 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常青派出所民警 , 时为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北湖派出所户籍警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 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
10.韩宁 , 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退休干部 , 时任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北湖派出所所长 , 违反工作纪律 , 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11.王凤强 , 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法制大队民警 , 时为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李营派出所户籍警 , 违反工作纪律 , 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
12.鞠坚毅 , 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退休干部 , 时任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李营派出所所长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 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且已退休 , 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降低退休待遇 。
13.李锋 , 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退休干部 , 时任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副局长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 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且已退休 , 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降低退休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