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局|因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等,邮政集团马杭支局被罚

【支局|因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等,邮政集团马杭支局被罚】中华网财经讯 , 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 , 7月2日 , 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 邮政集团马杭支局在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中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以及在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中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 共计被罚款10万元 。
在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中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2019年8月 , 邮政集团马杭支局在为投保人吴某某办理购买车险业务时 , 未向投保人提供投保单及格式条款 , 对免责条款未履行提示及明确说明的义务 。
上述事实 , 有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兼业保险代理协议、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信访举报信、调查笔录等证据证明 , 足以认定 。
邮政集团马杭支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的规定 , 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 , 常州监管分局决定责令邮政集团马杭支局改正 , 并处5万元罚款 。
在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中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2019年8月 , 邮政集团马杭支局经办人陈某某在为投保人吴某某办理车险业务时 , 为了完成月度业务考核目标 , 用自己的业务发展奖励通过微信转账向投保人返还了448.01元 。
上述事实 , 有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兼业保险代理协议、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信访举报信、调查笔录、微信转账记录、车险报价单、保险单等证据证明 , 足以认定 。
邮政集团马杭支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的规定 , 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 , 常州监管分局决定责令邮政集团马杭支局改正 , 并处5万元罚款 。
综上 , 常州监管分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常州市马杭支局责令改正 , 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