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银保监会“发卷” 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赶考( 二 )


银行应公开晒“成绩”
建立分类监管考核机制 , 指导银行业机构夯实小微业务的内部激励传导机制一直是监管关注的重点 , 早在4月9日 , 银保监会就《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注意到 , 相比征求意见稿 , 新发布的《评价办法》新增要求 , 商业银行应当将评价结果作为对小微金融业务条线绩效考核的重要参数 , 并主动公开评价结果 , 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
于百程认为 , 此次文件是针对金融机构开展小微金融服务结果进行评价的重要政策 , 包括评价指标、评价机制、评价结果考核等多个方面 , 对于小微金融成果落实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 通过小微金融监管评价的长效化、系统化、制度化 , 预计后续金融机构在服务小微企业质效上都将有持续性的改善 。
但同样 , 《评价办法》对于监管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苏筱芮称 , 监管同时明确了银保监会、各银保监局等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及协调机制 , 初审、复审等评价流程条理清晰 。 在评价等级方面贯彻奖惩并举的理念 , 有助于机构参照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 在定性评价工作上引入外部监督机制 , 包括但不限于信访、抽查等 , 能够为现行监管提供有力补充 。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 孟凡霞 宋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