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陕西反杀案细节:死者三次将凶器酒瓶强塞给反杀者并挑衅( 二 )


王浪的辩护律师徐昕及王万琼在二审庭审时均表示 , 王浪是在受到李雷一手掐捏脖子 , 致其有窒息感、另一只手持酒瓶连续击打的情况下 , 迫不得已对李雷实施还击 。
但陕西高院在二审判决书中认定 , 根据现场监控视频 , 李雷除了开始用烟灰缸扔向王浪 , 持啤酒瓶挥舞、推搡王浪 , 以及后来与王浪争执过程中 , 将王浪的手多次打开并推搡王浪颈部附近以外 , 未对王浪实施任何实质性的击打行为 , 甚至在遭到王浪多次持酒瓶击打头部、肩部时 , 李雷也未进行有效还击 , 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李雷有掐捏王浪颈部及手持酒瓶连续击打王浪的行为 。
法院:防卫明显超出必要限度陕西高院认为 , 李雷实施的扔烟灰缸、掀翻桌椅、言语挑衅威胁、肢体推搡等一系列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 不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 也未对王浪的生命、健康造成严重侵害 , 后来的事实也证明 , 王浪在整个冲突过程中未遭受严重侵害 。 该院据此认定王浪的防卫行为强度明显超出必要限度 , 防卫造成的损害结果与所保护的权利对比也相差悬殊 , 属于防卫过当 。
另一方面 , 陕西高院认为一审法院未认定王浪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 适用法律错误 , 量刑过重 , 该院据此维持了咸阳中院在一审判决中对王浪故意伤害罪的认定 , 但撤销了此前有期徒刑九年的量刑部分 , 改判王浪有期徒刑五年 。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 , 9月25日宣判当天 , 王浪的父亲对澎湃新闻表示 , 不能接受法院的有罪判决 , 将继续为儿子申诉 。
【澎湃新闻|陕西反杀案细节:死者三次将凶器酒瓶强塞给反杀者并挑衅】王浪的辩护律师徐昕表示 , 自己仍然认为在这起案件中 , 王浪的行为是标准的正当防卫 。 他说 , 二审法院在终审判决中表现除了一定的善意 , 法院认为王浪在面临他人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的情况下 , 为了使本人的人身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 采取行为制止不法侵害 , 其行为具有防卫性质 。
“但法院又认定 ,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 如何才能做到精准防卫?”徐昕说 , 面对不法侵害不断升级的紧急情况 , 一般人很难精准判断出自己可能受到多大伤害 , 然后冷静换算出等值的防卫强度 , “这显然是强人所难” 。
徐昕说 , 王浪案是两高一部出台正当防卫认定指导意见后 , 适用该指导意见的第一案 , 该案对正当防卫相关司法解释的制定也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