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微信支付宝打赏女主播4万多,讨要被法院驳回,原因为何?|围炉说( 二 )


那在什么情况下张某能向打赏女主播王某追回打赏金呢?
广西广正大律师事务所雷家茂律师解释称 , 张某想要追回给女主播的打赏金 , 除非主播存在以下三种情形 , 则可要求返还:一、严重侵害张某本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张某具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 就目前披露的信息本案并无此三种情形 , 因此不可以要求返还 。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欧阳一鹏律师表示 , 年满十八周岁成年人订立的合同 , 需要符合法定的撤销或者无效条件才能不产生约束力 。
例如打赏是被主播欺诈 , 打赏的对象是错误对象(非博主本人出境这种情况) , 那么受欺诈或者认识错误的处分行为效力是存在变动的 , 遇到这种情况还是有挽回损失的可能性 , 当然还要加一个大前提 , 你所观看的直播或者打赏应该是合法的而不是违法色情直播 。
雷家茂补充说明 , 若张某打赏时已结婚 , 则其配偶可以赠与合同无效为由起诉主播 。
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 , 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协商一致 , 任何一方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否则该赠与行为无效 , 配偶一方可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请求返还 。
相对于未成年人 , 成年人在网络实行的打赏行为 , 在能否退还打赏金上有什么差别?
@谈典看法 解释称 , 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 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做出的打赏 , 如果家长不追认 , 那么就是无效的;8-18周岁的未成年人 , 打赏的与他的年龄、智力情况相符的金额 , 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 明显不符合未成年人年龄消费特征的打赏 , 也还是需要家长事后追认才有效 。
律师提醒:
增强对打赏本身的法律性质认知 对自己行为负责
隋兵律师表示 , 现如今打赏已经成了直播平台和很多主播的主要收入来源 , 这种商业模式在合法性基础上没有问题 , 作为用户在观看直播的同时也要明白打赏本身的法律性质 , 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
雷家茂提醒称 , 该案提醒我们 , 作为一个心智成熟的成年人应当知悉自身行为的性质 , 且应当承受自身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 网上曝光的个案就是最好的例证 , 切勿冲动行事 。 而主播也要注意 , 在从事直播活动过程中不可出现引诱、欺骗他人进行打赏的行为 , 否则轻则合同无效需要退回款项 , 重则可能会涉嫌诈骗犯罪面临牢狱之灾 。
结语
现如今 , 直播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 一方面 , 直播是一种解压、分享生活趣事、推广产品、助力他人等的一种方式;另一方面 , 直播也成了不少人眼中赚取利益的工具 。 多一种谋求生活的方式无可厚非 , 但是通过直播平台利用手段骗取他人同情心、钱财等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
另外 , 作为心智成熟、有辨别力和判断力的成年观看者 , 也别心存侥幸心理 , 想从中获取某种利益 , 一旦进入无底洞 , 想要反悔就很难了 。 最后 , 自身也应加强对打赏行为本身法律性质的认知 , 对自己行为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