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十三部门:年底前基本实现新办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二 )


通知指出 , 稳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促进办税提速增效降负 。
一是分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 。 在实现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化的基础上 , 2020年选择部分地区新办纳税人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试点 , 年底前基本实现新办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 2021年年底前 , 力争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税务网络可信身份系统 , 建立与发票电子化相匹配的管理服务模式 , 增进市场主体发票使用便利 , 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 推进智慧税务建设 。
二是推进电子发票应用的社会化协同 。 税务部门公开电子发票数据规范和技术标准 , 加快推动国家标准制定 。 财政、档案等部门积极推进会计凭证电子化入账、报销、归档工作 , 推动电子发票与财政支付、单位财务核算等系统衔接 , 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提升财务管理和会计档案管理电子化水平 。 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 , 加强电子发票推行应用的法律支撑 。
通知明确 , 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
一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 , 坚决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费 。 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 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 。 健全完善税务机关权责清单 , 实施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 , 持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加快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 , 进一步推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制度试点 。 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 , 全面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 , 规范执法行为 , 减少执法风险 。 加强税费政策法规库建设 , 通过税务网站集中统一对外公布并动态更新 , 增强税务执法依据的确定性、稳定性和透明度 , 持续打造公正公平的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 。
二是强化分类精准管理 。 不断完善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机制 , 健全税务管理体系 。 积极构建动态“信用+风险”新型管理方式 , 实时分析识别纳税人行为和特征 , 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 。 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 , 加强税收风险防控 。 加强税务、公安、人民银行、海关等部门的密切协作 , 严格依法查处利用“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手段虚开骗税行为 , 规范税收秩序 , 促进公平竞争 , 努力做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 。
三是健全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制度 。 依法依规深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 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坚持依法依规和包容审慎监管原则 , 进一步落实好纳税信用评价级别修复相关规定 , 引导纳税人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 , 提高诚信纳税意识 。 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和当事人名单动态管理 , 为当事人提供提前撤出名单的信用修复途径 , 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
通知提出 , 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
一是加强评价考核 。 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感受为导向 , 评价和改进纳税缴费便利化各项工作 。 认真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 , 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 , 确保每项差评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整改 , 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 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满意度 。
二是加大监督力度 。 统筹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和资源 , 加强对税费优惠政策以及纳税缴费便利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 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 充分发挥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督查的作用 , 促进问题早发现早整改 。 加强政策措施运行情况的评估 , 健全政策出台、落实、评估、改进的闭环机制 , 完善全链条管理 , 为政策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疏堵消障、加力提效 。
【减税降费|十三部门:年底前基本实现新办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通知要求 ,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 , 抓紧研究落实本通知各项任务的具体方案 , 结合实际细化责任分工和步骤安排 , 确保各项措施及时落地见效 。 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 , 围绕纳税人缴费人需求 , 研究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创新举措 , 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 持续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 , 持续提高服务“六稳”“六保”工作质效 。 (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