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十三部门:年底前基本实现新办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29日电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 , 近日 , 税务总局等十三部门发布《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 通知指出 , 运用税费大数据监测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 , 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2020年选择部分地区新办纳税人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试点 , 年底前基本实现新办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严格依法查处利用“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手段虚开骗税行为 , 规范税收秩序 。
减税降费|十三部门:年底前基本实现新办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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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通知要求 , 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 。
一是优化政策落实工作机制 。 融合运用网络、热线、政务服务场所等线上线下渠道 , 综合采取“云讲堂”、在线答疑、现场培训、编发指引、定点推送等方式 , 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 , 不断加大辅导解读力度 , 确保政策广为周知、易懂能会 。 着力打造“网上有专栏、线上有专席、场点有专窗、事项有专办、全程有专督”的政策落实保障体系 , 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
二是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确保政策应享尽享 。 深化大数据分析和应用 , 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 , 精准推送税费政策信息 , 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充分适用优惠政策 。 运用税费大数据监测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 , 及时扫描分析应享未享和违规享受的疑点信息 , 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 , 对违规享受的及时提示纠正和处理 。
三是压缩优惠办理手续确保流程简明易行好操作 。 优化纳税人缴费人享受税费优惠方式 , 加大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 , 除依法需要核准或办理备案的事项外 , 推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 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红利和服务便利的获得感 。
四是提高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效率 。 依托电子税务局 , 拓展纳税人网上申请和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业务渠道 , 提高退税效率 。 财政部门加强统筹 , 及时保障退库资金到位 。 财政、税务和国库部门密切合作 , 畅通电子退税渠道 , 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获得退税款 。
五是加快出口业务各环节事项办理速度 。 优化“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功能 。 推行无纸化单证备案 。 进一步简化结关、收汇手续 。 商务、人民银行、海关、税务等部门强化协作配合 , 扩大数据共享范围 , 加大宣传辅导力度 , 帮助出口企业加快全环节各事项办理速度、压缩单证收集整理时间 , 提升出口退税整体效率 。 税务部门办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时间确保不超过8个工作日 , 并进一步压缩A级纳税人办理时限 。
通知提出 , 不断提升纳税缴费事项办理便利度 。
一是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 。 在进一步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合并申报的基础上 , 加快推进增值税、消费税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及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纳税申报 , 进一步简并申报次数 , 减轻纳税缴费负担 。
二是压减纳税缴费时间和纳税次数 。 对标国际先进水平 , 进一步优化纳税缴费流程、精简申报资料 , 试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 进一步减少证明材料 。 2020年年底前 , 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20小时以内;2022年年底前 , 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00小时以内 , 纳税次数进一步压减 , 促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
三是大力推进税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 。 进一步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 。 2020年年底前 , 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2021年年底前 , 除个别特殊、复杂事项外 , 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可网上办理 , 个人办税缴费事项可掌上办理 。
四是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创新试点 。 充分发挥税收服务作用 , 在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发展重大战略中 , 积极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创新试点 , 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 完善税费服务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