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银保监会对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时隔九个月 ,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再度迎来大动作 。 9月28日 , 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这也意味着新规距离最终落地再进一步 。 《办法》进一步强化了持牌经营原则 , 即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 , 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 针对某些非保险机构打擦边球、涉嫌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情况 , 《办法》也做了明确规定 。
据银保监会中介部有关负责人介绍 , 相对于2019年12月的版本 , 2020版征求意见稿主要在三个方面做了修正:一是强化了持牌机构的持牌经营原则 , 强调机构持牌 , 人员持证 , 对合作机构进行更明确的限制或者禁止 。 二是细分了持牌主体类型 , 增加了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的规定 。 三是对于互联网保险产品的销售区域、销售种类等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 , 未来还将出台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具体说明 。
除了满足对保险机构的一般要求 , 《办法》还针对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强化了多方面要求 , 如要求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应获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 , 要求其应有较强的合规管理能力、场景和流量优势、信息技术实力 , 以及实现业务独立运营 , 与主营业务实现业务隔离和风险隔离等 。
《办法》明确规定 , 互联网保险业务只能通过持牌保险机构的自营网络平台来进行销售 。 只有保险机构总公司设立的网络平台才是自营网络平台 , 保险机构分支机构以及与保险机构具有股权、人员等关联关系的非保险机构设立的网络平台 , 不属于自营网络平台 , 不得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 (采访人员向家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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