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事件|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可追刑责( 三 )


追责
擅自脱离隔离治疗或被追究刑责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 , 一些行为 , 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 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这些行为包括 , 编造、故意传播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虚假信息 , 造成严重影响的;阻碍公职人员依法履行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采取的防疫、检疫、隔离治疗、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集中观察等措施的;对依法履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实施侮辱、恐吓、故意伤害或者撕扯安全防护装备等行为的;法定传染病的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人或者密切接触者 ,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 , 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 , 造成他人被传染或者被隔离、医学观察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 , 等等 。
如果违反这些规定的是公职人员 , 公安机关应当同时通报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 。 同时 , 因人为原因造成水污染引发病原传播和传染病事件发生的 , 依照有关水污染防治、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 , 哄抬应急物资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 , 囤积居奇 , 或者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防疫、防护用品作虚假宣传等行为 , 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从重处罚 , 情节严重的 , 吊销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新京报采访人员 李玉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