仝卓涉嫌高考舞弊案调查已结束,中纪委再刊文( 二 )


2012年8月 , 仝天峰请托临汾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人员彭波办理仝卓转入临汾上学事宜 。 彭波在明知缺少户籍迁移手续、家长调动工作证明、学籍卡等有关材料的情况下 , 先后找基础教育科时任科长苏迎泽、尧都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工作人员张子荣在仝卓的转学申请表、审批表上违规签字盖章 。 仝天峰随后请托临汾市第二中学时任校长朱云龙 , 朱云龙安排该校教务处工作人员贾美兰和学籍管理员薛文琴违规为仝卓办理了入学手续 。 同年10月 , 仝卓进入临汾市第二中学就读 , 至此 , 取得了虚假的应届生学籍 。
为何在当年高考考生资格审查中没有发现仝卓的学籍问题?采访人员查阅相关资料发现 , 2012年11月25日 , 山西省招考中心下发通知 , 要求各市县招办在2013年高考报名时 , 要严格审查每一位报考者的资格 , 做到“六个严禁” , 其中就包括“严禁往届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 , 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 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实际上对于考生资格审查中甄别往届生与应届生 , 山西省招考中心只是负责山西省内 , 也就是说 , 如果仝卓上次高考不是在北京参加 , 而是在山西 , 那么2013年他就无法通过审核 。 而当时北京与山西高考报名系统并未联网 , 因此山西无法发现其曾经在北京参加过高考 。
客观上当时的制度有漏洞 , 主观上却是个别领导干部罔顾党纪国法、不当用权的肆意妄为 。 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 , 触碰高考公平底线的行为 , 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零容忍”的态度 , 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
山西省纪委监委高度重视 , 派出专人全程指导案件查办 。 临汾市纪委监委抽调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组成审查调查组 , 迅速分析研判、研究制定方案 。 经过连续奋战 , 案件在短期内取得了重大突破 , 事件真相陆续浮出水面 。
调查组办案人员告诉采访人员 , 回顾“仝卓事件”整个过程 , 仝天峰和其他涉案人员违规操作能够一路“绿灯” , 监管漏洞是重要原因 。 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这些涉案工作人员 , 尽管职务不高 , 但手中权力却不小 , 这些漏洞给他们行使权力留下灰色地带 。 一旦权力运行失去规范和监督 , 极易成为个人谋取利益的私器 。
调查组办案人员表示 , 一连串干部被查 , 教训是惨痛的 , 必须深刻总结 , 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加强日常监督 , 强化权力制约 , 坚决消除权力监督真空地带 , 压减权力行使任性空间 。
多管齐下维护教育公平
“仝卓事件”之所以受到关注 , 体现了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渴求 。 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 , 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 。 不仅要严厉查处敢于触碰红线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 还要从制度上加以完善解决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这起发生在2012年的高考舞弊案暴露出的学籍管理漏洞 , 在2014年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国联网运行后 , 已经被有效封堵 。 依托该信息管理系统 , 教育部门和学校可以实现学籍注册、档案管理、转学异动、升级毕业、成长记录等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 既方便了学生及家长通过网络办理相关事项 , 提高管理部门和学校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 同时也为教育监管提供了支撑 。
北京市东城区某小学一位从教多年的教师对采访人员说 , 该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后 , 每个学生都会在小学登记入学时 , 生成一个终身使用的学籍号 , 以字母“G”加上本人身份证号 , 实现一学生一档案一学籍 。 北京学生的“教育ID”也与此学籍号配对绑定 , 升级、毕业、奖惩等情况 , 都会在系统中生成标记 。
这位教师还解释 , 如果一个学生从外省转入北京 , 通过本人的学籍号可以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到此前就学的全过程 , 跨省异动也会体现在系统中 。 系统的填报录入、数据审核都由专人实名负责 , 出现问题可以责任到人 。
6月13日上午 , 采访人员探访北京市西城区某中学 , 恰好赶上北京市2020年中考第二次英语听说计算机考试 。 等候在考场外的家长告诉采访人员 , “教育ID”一直跟随着学生 , 从小升初到如今中考报名 , 学生的中考体育、英语听说、文化课考试成绩以及健康体检情况 , 都会通过“教育ID”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 同时还要经过学生、家长签字认可和学校、教育部门的审核 。 所有专属本人的信息 , 将一直陪伴学生到高考 。
“仝卓事件”调查组办案人员认为 , 学籍管理漏洞已经通过信息化管理、技术手段的应用得到较好的解决 , 有关部门还应针对其他问题举一反三 , 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体制机制 , 切实维护教育公平 。
该案还暴露出违纪违法人员思想深处存在的诸多问题 。 据办案人员介绍 , 在与涉案人员的谈话中 , 大多数涉案人员都后悔不已 , 熟人关系、亲情友情 , 抹不开面子、拉不下脸拒绝 , 让他们失去了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维护公平秩序的规则意识以及依规办事的基本原则 。
理想信念动摇、纪法观念淡漠、特权思想顽固、侥幸心理作祟……思想问题导致行为偏差 , 最终不但逾越纪法红线 , 故意违规操作 , 甚至在调查过程中 , 还出现了为逃避责任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 , 以及订立攻守同盟 , 对抗组织调查等行为 , 错上加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