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Plus客户端|每年节约千万元!“送达承诺制+电子送达”破解送达难

法官助理通过e网送达平台生成程序性文书 , 一键点击送达 , 商事主体就可通过承诺的电子邮箱接收法律文书 , 每年将节约送达经费千万元以上 。 6月12日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签署《关于推行商事主体法律文书送达承诺的实施意见(试行)》 , 并推出商事主体电子送达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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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签署《关于推行商事主体法律文书送达承诺的实施意见(试行)》 。 杨溢子摄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 商事纠纷及违法行为日趋增多 , 送达难、送达慢等成为影响司法及行政执法效率、阻碍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因素 。 以执法办案为例 , 2019年市场监管局全系统行政执法立案约1.97万宗 , 结案约1.75万宗 , 每宗案件的办理往往需要送达10余份法律文书 , 送达工作量巨大 。 同时 , 在司法实务中 , 部分商事主体采取拒绝提供送达地址 , 故意或者不签收 , 或拖延签收等手段造成了部分案件的诉讼超期 。
而本次实施意见推行的商事主体送达地址承诺制度 , 则实现了服务和监管的双重功能 。 一方面 , 商事主体要接收法律文书 , 仅需登录“I深圳” , 入口统一 , 服务便捷 。 另一方面 , 商事主体送达承诺及其履行承诺情况将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 商事主体可选择深圳市内的任一有效地址注册 , 但该地址将成为其承诺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 可以打击虚假地址注册的情况 。
通过新上线的商事主体电子送达系统 , 市中院与市市监局共建数据共享平台 , 实现信息数据交互 , 深圳两级法院的法官助理通过e网送达平台 , 一键生成程序性文书 , 一键点击送达 , 法律文书可以通过商事主体承诺的送达邮箱实时完成送达 。 该方式全面实施以后 , 每年节约送达经费千万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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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主体电子送达系统上线 。 杨溢子摄
该系统的适用主体从企业扩大至各类商事主体 , 包括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等 。 在适用的程序上 , 商事主体确认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适用于深圳市两级人民法院的先行调解、一审程序、二审程序、执行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 , 实现商事主体司法送达全覆盖 。
商事主体送达地址承诺制度与电子送达系统 , 将极大改善法院送达难的问题 。 在实行商事主体送达地址承诺制后 , 该商事主体一旦涉诉 , 法院向其承诺的电子邮箱或实体地址发送法律文书即完成送达 , 法律文书被拒绝签收或者实际未被接收的 , 除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商事主体证明其自身在法律文书送达过程中没有过错的 , 视为送达 。
【采访人员】杨溢子
【通讯员】肖波
【作者】杨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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