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北京各类体育健身场所,怎么开放?都在这里了!( 四 )


5.有关体育项目的培训、健身辅导、团体操课等集体活动在保证人员不聚集和保持安全距离的前提下 , 按照不超过平时培训人数的75%组织开展 。
三级应急响应期间 , 本市体育健身场所开放参照本指引执行 , 前期发布的防控指引自本指引发布之日起废止 。
附件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三级应急响应期间
北京市举办体育赛事活动防控指引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部署要求 , 做好三级应急响应期间疫情防控和体育赛事活动组织服务工作 , 指导全市稳妥有序举办规模适当的体育赛事活动 , 满足广大群众参与体育赛事活动迫切需求 , 制定本指引 。
一、适用范围
疫情防控三级应急响应期间 , 在严格落实本市疫情防控部署要求的前提下 , 允许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一定规模的市级体育赛事活动 。
按照国务院及体育总局关于疫情期间组织体育赛事活动的有关要求 , 国际、全国和跨区域的体育赛事活动暂不恢复举办 。
二、基本要求
(一)坚持疫情防控不松懈 。 始终把疫情防控工作放在首位 , 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 在办赛过程中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要求 , 做到三防四早九严格 , 强化落实“四方责任” ,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赛事活动组织工作 , 确保万无一失 。
(二)强化赛事安全服务保障 。 赛事主办方应结合疫情防控部门指导意见 , 加强办赛风险形势研判 , 科学制定赛事活动组织方案 , 精准控制人员规模 。 赛事承办方要严格按照国家、北京市发布的防控指引 , 做实做细各项联防联控方案和疫情防控措施 , 完善赛事服务保障工作 , 确保达到防控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要求 。
(三)加强赛事活动监控监管 。 属地体育部门要对本地区体育赛事活动组织情况进行监督 , 加强本地区体育赛事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导 , 落实防控机制、人员排查、物资保障、环境消杀、安全生产等方面措施 , 及时掌握进展情况 , 做到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 , 确保体育赛事活动安全顺利举行 。
(四)加强体育赛事信息公开 。 赛事主办方或承办方应于体育赛事开赛的15天前 , 登录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赛事管理平台(https://www.bjcac.org.cn/) , 填报体育赛事的名称、时间、地点、主办方、承办方、人员规模等基本信息 , 并向社会公布 。 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体育赛事基本信息的 , 应当在体育赛事开赛前 , 及时登录赛事管理平台填报变更信息 。
三、防控措施
(一)比赛场所
1.应选择符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三级应急响应期间北京市体育健身场所开放防控指引》要求的比赛场所 , 开展体育赛事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