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内有些事儿|纪检干部需要知道的“五步”初步核查基本思路

昨天写的纪检干部利用“七步法”撰写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受到了不少同志们的青睐 , 今天跟大家一起分享一下初步核查基本思路 , 仅供大家参考 。 初步核查基本思路
【体制内有些事儿|纪检干部需要知道的“五步”初步核查基本思路】第一步:案件检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 以事实为根据 , 以党纪为准绳 , 做到事实清楚 , 证据确凿 , 定性准确 , 处理恰当 , 手续完备 。 案件检查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 达到既维护党纪的严肃性 , 又教育本人和广大党员的目的 。
第二步:纪检机关受理反映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后 , 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初步核实 。 需初步核实的 , 应及时制定工作方案 , 成立调查组、履行申请手续 , 必要时也可委托下级纪检机关办理 。
第三步: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组织和个人都有提供线索的义务 。 将采取以下措施调查取证 , 进行初步核实 。
A: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
B:要求有关组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
C: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 , 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
第四步:初步核实后 , 撰写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 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A:反映问题失实的 , 应向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 , 必要时还应向被反映人说明情况或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
B:有违纪事实 , 但情节轻微 , 不需追究党纪责任的 , 应建议有关党组织作出恰当处理;
C:确有违纪事实的 , 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 , 应予立案 。
第五步:凡需立案的 , 写出立案呈批报告 , 并附检举材料和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 按立案批准权限呈报审批 。 经批准立案的案件 , 纪检机关应通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 。
体制内有些事儿|纪检干部需要知道的“五步”初步核查基本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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