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人破产条例要来了!申请门槛50万( 二 )


二是《征求意见稿》明确豁免财产的确定程序 。 首先 , 由债务人向管理人提交财产申报报告和豁免财产清单;其次 , 管理人负责审查制作债务人财产报告 , 对债务人豁免财产清单提出意见 , 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再次 , 豁免财产清单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 , 由人民法院裁定 。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还表示 , 考虑到个人破产立法在国内尚属首次 , 从社会接受程度和风险防控而言 , 宜谨慎稳妥、逐步推进 。 “因此 , 我们将免责时点设定为免责考察期届满(自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之日起三年) , 破产人才可以申请免责 。 但同时也作出激励性规定 , 如破产人主动清偿剩余债务达到一定比例的 , 可以提前申请结束免责考察期 , 解除相关行为限制 。 此外 ,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追溯制度 , 即债权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破产人通过欺诈手段获得免除剩余债务的 ,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免责裁定 。 ”
【深圳个人破产条例要来了!申请门槛50万】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