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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僧绰(423—453年),字僧绰,琅琊临沂(今山东临沂)人。东晋丞相王导玄孙,左光禄大夫王昙首之子。元嘉二十六年,王僧绰迁尚书吏部郎,负责铨选官员。二十八年(451年),迁侍中,掌机密事。参与密谋废立之事,为刘劭杀害,享年31岁。在废立太子刘劭一事上,王僧绰劝宋文帝及早决断,然而宋文帝没有听取王僧绰的建议,犹豫不决,最终导致君臣皆丧命。“当断不断,反受其乱”,确实如此。
【 江湛|当断不断,反受其乱,这是最残酷的历史教训】王僧绰,琅邪临沂(今山东临沂)人,左光禄大夫王昙首的儿子。元嘉二十八年(451年),升任侍中,职掌机密大事。元嘉末年,太祖刘义隆经常考虑自己的身后之事,认为王僧绰年轻有为,正想将重任托付于他,因此朝廷大小政事,都让他参与。
适逢太子刘劭与始兴王刘浚利用巫蛊诅咒皇上一事泄露,太祖刘义隆先是单独召见王僧绰,把事情经过详细地告诉了他。等到将要废弃太子刘劭另立新太子时,命他查找前朝旧典作为依据。刘劭夜里在东宫犒劳将士,王僧绰将此事秘密启奏太祖,太祖又令他撰写汉、魏以来废弃诸王的旧事。撰写完毕后,送给江湛、徐湛之。徐湛之想立随王刘诞,江湛想立南平王刘铄,太祖想立建平王刘宏,商议很久,也没有定论。刘诞的妃子是徐湛之的女儿,刘铄的妃子则是江湛的妹妹。太祖对王僧绰说:“各人都为自身利益考虑,就是没有与国家同忧苦共患难的人。”
王僧绰说:“立太子一事,应由皇上决断。臣认为只宜迅速决断,不可再拖延。当决断时不决断,反而会引起祸乱。希望圣上能从大义出发割舍掉那些私人恩情,略去那些小事带来的不忍之心。如果做不到的话,那就如当初一样继续对太子胸怀坦荡,不要为此犹疑不定,议论不决。淮南王刘安说:‘把石头投入水中,吴、越之地善于潜水的人还是能将石头取出来。’这件事虽然机密,还是容易被泄露宣扬出去,广为人知,不可以发生意料之外的祸患,受到后人的耻笑。”太祖说:“你可称得上是能决断大事之人。但此事重大,不能不谨慎小心,三思而后行啊。况且那个庶民(指被废的彭城王刘义康)刚死,人们会说我不再有父亲的慈爱了。”王僧绰说:“臣担心千年之后,人们说陛下只能制裁弟弟,却不能制裁儿子啊。”太祖听了,默然无语。
等到刘劭弑君杀父,江湛当时正在尚书省值班,闻知有变,叹息道:“当初没有听从王僧绰的话,以至于到了这般地步。”(宋书卷七十一)
王僧绰,琅邪临沂人,左光禄大夫昙首子也。元嘉二十八年,迁侍中,任以机密。元嘉末,太祖颇以后事为念,以其年少,方欲大相付托,朝政小大,皆与参焉。
会二凶巫蛊事泄,上独先召僧绰具言之。及将废立,使寻求前朝旧典。劭于东宫夜飨将士,僧绰密以启闻,上又令撰汉魏以来废诸王故事。撰毕,送与江湛、徐湛之。湛之欲立随王诞,江湛欲立南平王铄,太祖欲立建平王宏,议久不决。诞妃即湛之女,铄妃即湛妹。太祖谓僧绰曰:“诸人各为身计,便无与国家同忧者。”
僧绰曰:“建立之事,仰由圣怀。臣谓唯宜速断,不可稽缓。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愿以义割恩,略小不忍。不尔,便应坦怀如初,无烦疑论。淮南云:‘以石投水,吴越之善没取之。’事机虽密,易致宣广,不可使难生虑表,取笑千载。”上曰:“卿可谓能断大事。此事重,不可不殷勤三思。且庶人始亡,人将谓我无复慈爱之道。”僧绰曰:“臣恐千载之后,言陛下唯能裁弟,不能裁儿。”上默然。
劭弑逆,江湛在尚书上省,闻变,叹曰:“不用僧绰言,以至于此。”(宋书卷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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