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回回”这一称谓史上没有回到故乡之意, 回族先民不全是阿拉伯人

今天,有一些人说“回回人”是在唐朝时来中国做生意的阿拉伯人,没回去或者回不去了,就被称作“回回人”,他们是回族人的祖先。因此,回族这一名称中,有着很多对于故乡的感情色彩,包含着“回回人”在中国对故土的那份乡情与思念。
我们要说的是:这种说法是牵强附会、望文生义的,是不了解历史的,也是对当下回族人民不尊重的。第一、“回回人”是元代才有的概念,与某些人所说的“乡情”没有半毛钱关系;第二、当下的回族人一定不全是阿拉伯人,这不仅是历史事实更是历史常识。
史学家认为,伊斯兰教传入中国一般以公元651年, 即唐高宗永徽二年为标志。这一年八月乙丑,大食国“始遣使朝贡”(见《旧唐书·高宗本 记》、《旧唐书西戎转》及《册府元龟》卷970),正式开始了唐廷同大食的政治性往来。
根据史籍记载,阿拉伯人早在隋朝就知道东方有个中国。中文史料中,甚至在唐太宗贞观初年大食王通好贡珠的记载。而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年)大食王遣使中国,也是听说唐朝“有国已三十四年,历三主矣”。有人统计,自此至唐德宗贞元十四年(798年)的148年间,大食向唐朝遣使达 40多次。开元二十九年(741年)白衣大食和萨来朝,送来良马、宝 钿带等,唐朝”授左金吾卫将军,赐紫金钿带。 ”天宝十二年(753年)黑衣大食派 25人来到中国,唐朝“并授中郎将,赐紫袍、金 带、玉带”……由此可见,唐时期中阿双方都奉行对外开放的政策,,两大文明相互吸引,政治交往极其频繁。
大食为中国唐、宋时期对阿拉伯人、阿拉伯帝国的专称和对阿拉伯、伊朗穆斯林的泛称。按其民族服装颜色分白衣大食、黑衣大食、绿衣大食三种。唐代以来的中国史书,如《通典》、《旧唐书》、《新唐书》、《唐会要》、《宋史》、《辽史》、《资治通鉴》等,均称阿拉伯帝国为大食国。
就是在这种友好开放的背景下,阿拉伯和波斯的穆斯林商人陆续由海路来华,在广州、泉州、杭州、扬州及长安等城市定居。他们建筑了中国最早的一批礼拜寺,不少人娶妻生子,繁衍生息,世代定居,并建立公共墓地。他们被称为蕃客或土生蕃客,被视为回族的先民。
后来,蕃客聚居之地,被称为蕃坊。蕃坊设蕃长或都蕃长一人,蕃长由德高望重、财力雄厚的人担任,具体封职由皇帝下诏,或由皇帝令地方官裁定。蕃长主要管理蕃坊的各项事务,依据《古兰经》、圣训行事。
在唐朝,人们不称阿拉伯人为“回回”,“回回”一词是在宋代才出现的。“回回”一词,最早见于北宋沈括的《梦溪笔谈》,指唐代以来安西(今新疆南部及葱岭以西部分地区)一带的“回纥”人(“回鹘”人)。因此,今天的专家们分析,“回回”可能是“回纥”、“回鹘”的音转或俗写。到南宋时,“回回”,除包括唐代的“回纥”、“回鹘”外,还包括葱岭以西的一些民族。这就是说,到了这个时候,人们才将“回回”这一概念所指的“回纥”、“回鹘”人,进一步扩大。
元代才有了“回回人”的概念,十三世纪初叶,蒙古军队西征期间,一批信仰伊斯兰教的中亚各族人以及波斯人、阿拉伯人,不断地被签发或自动迁徙到我国来。他们主要以驻军屯牧的形式,以工匠、商人、学者、官吏、掌教等不同身份,散布在我国各地。被称作“回回人”。
这就是说,“回回”由最初的仅指“回纥”、“回鹘”,至元代的“回回人”,人群构成的范围被进一步扩大,它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宋元时期,蒙古民族的官方文书将回族先民称为“撒尔塔兀勒(Sartqul)”;元代将Musulman(穆斯林)音译为“木速蛮”和“木速鲁蛮”,意思等同于汉文中的“回回”,此种情形也见于明代的《回回馆杂字》(汉语、波斯语分类词汇)、《高昌馆杂字》(汉语、维吾尔语分类词汇)。
元朝政府为了便于管理这些人,就将他们命名为色目人,这里的色目不指眼睛,而指是种类。所谓名色名目之人。
我们应该看到,与“回回人”的所指范围扩大一样,色目人之下的“种类”与人群也在不断扩大。最初,它是指来自中西亚的各民族的统称,但后来,随着元朝势力的进一步扩大,其所指范围也被扩大。当初,只包括被蒙古人征服并带入蒙古帝国的中亚突厥人、粟特人、吐蕃人、党项人、中亚契丹人、波斯人(花拉子模人)及少量阿拉伯人等,其中中亚突厥人最高,波斯人次之。
这里,需要注意两问题:1.色目人中只有少量的阿拉伯人;2.色目人并非全都信仰伊斯兰教。对于这两个问题的“忽视”让我们今天一些人犯了两个常识性错误:1.当下回族人的先民全是阿拉伯人;2.色目人全都信仰伊斯兰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