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历史】普遍人权&不推回原则:难民的救命稻草

【编者按】本文为大外交智库创始人授权“秦安战略”头条平台独家原创刊发 , 转载自“库智交外大” 。 作者朱方迪 , 大外交智库大外交智库《智本青析》实习评论员 。
随着世界区域性冲突的加剧 , 难民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世界性问题 。 在国际法的框架下 , 对难民的禁止驱逐、边界不拒绝、禁止引渡本已形成规定 , 即不推回原则 。 但是在对待难民的现实问题上 , 右翼民粹主义者却总以民族优先和主权为搪塞 , 对难民进行粗暴排斥与驱逐 , 不推回原则在实践中遭遇挫折 。 这些做法违反了几个世纪以来国际上形成的有关难民保护的共识 , 也严重违反了“普遍人权”理念 。 在人权哲学领域 , 英国达勒姆大学米尔恩教授在其著作中对普遍人权进行研究 , 为我们理解不推回原则中蕴含的人权思想提供哲学基础 。
【爱历史】普遍人权&不推回原则:难民的救命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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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 , 数千名来自中东和北非的难民试图从白俄罗斯进入波兰 , 波兰在两国边界处设置围栏与警卫力量
一、什么是“不推回原则”?
不推回原则最早可以追溯到英国十八世纪的《外国人法案》 , 法案规定政府应当包容与接纳因受到政治上的不公正对待或者受到宗教迫害的外国人 。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后期 , 国际联盟为俄国人、亚美尼亚人、土耳其人等定制“南森护照” , 这是最早具有一定国际认可度的难民身份证明和迁移护照 , 体现出对难民的国际关怀 。
现代意义上的难民不推回原则首见于1951年的《难民公约》 , 条文规定“任何缔约国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难民驱逐或送回至其生命或自由因为他的种族、宗教、国籍、参加某一社会团体或具有某种政治见解而受威胁的领土边界” 。 《难民公约》被大部分国家视为战后难民问题解决的权威性文件 , 逐渐使“不推回”成为国际难民保护的普遍原则 。 后来 , 该原则紧跟时代步伐拓展其范畴 , 例如2016年联合国通过了《关于难民和移民纽约宣言》 , 预测将来可能出现的难民问题 , 并为与会国家处理难民事务和国际难民移民合作提供一些理论支持与政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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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第71届联合国大会通过《难民和移民问题纽约宣言》(图源@中国新闻网)
对于该原则的理解 , 首先应该注意对适用主体身份的认定 。 一个人或者一部分团体能够成为难民 , 是指接收国出于人道主义同情承认其难民身份 , 而非经过严格的难民申请制度或者难民认定测试 , 或由所谓专门的难民身份认定机构来确认 。 如此一来 , 在“难民认定”问题上 , 部分发达国家在试图阻止难民入境时便有了可以利用的工具 , 并且是在《难民公约》的权威下冠冕堂皇地给予入境难民以政治拒绝 。 其次 , 我们应当注意该原则的政治合理性 , 难民进入接收国之后牵涉到各方利益的协调 。 难民作为冲突的见证者 , 对其人身和人权的保护有助于为冲突事件的解决和国际诉讼保留证据与资源 。
二、普遍人权思想
【爱历史】普遍人权&不推回原则:难民的救命稻草】自人们开始关注以来 , 人权问题经常性地占据国际事务的中心 。 但是由于对于人权及相关问题定义相对模糊 , 人权也通常被用作政治输出的工具 。 米尔恩教授一改西方之前先验主义的人权研究方法 , 对康德、萨特以“自由主体”、“依附主体”为核心概念的哲学思路进行创新 , 通过对西方人权思想的批判反思和驳斥辨析 , 来阐发自己的人权观点 。 其理论核心是普遍人权 。 该理论通过人权普适主义 , 成功地为驳斥人权主体的二元论、多元论提供支撑 。
米尔恩的人权哲学的目的在于建立普遍人权 , 呼吁生而平等 。 人权之所以能够成为在普遍意义上的人所拥有的权利 , 是有哲学与伦理基础的 。 从人类的共同性上来说 , 人权也是具有共性的 , 每个人适用的人权范围和内容不应有过大差异 。 在米尔恩看来 , 一个社会人之所以能够生存 , 并且平等地被社会看待 , 关键在于人必须是目的 , 而不是被其他主体当作达到其他目的的手段 。 如果剥夺一个人是自身的目的以及在某些情况下也是其他社会活动目的的合理性 , 无异于剥夺了其作为人最基本的资格和权利 。 这和康德、萨特、海德格尔等人在自由主体、依附主体等问题上的观点有一定的相似之处 。 但是 , 米尔恩所主张的普遍人权并没有否认人权中存在的特殊性 , 因为不同地区有着不同的历史背景、政治经济水平、社会秩序和文化背景 , 所以在人权问题的处理上允许有所差别 。 总而言之 , 人权的普遍性包含特殊性 , 特殊性寓于普遍性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