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吉说历史西方法治中光辉灿烂的司法决斗制度历史的兴起与衰落( 二 )


司法决斗存在和发展的原因是基于人民对神明的信任 , 而神明裁判实际上不止司法决斗这一种裁判 , 甚至司法决斗的出现实际上已经体现出来了神明裁判的进步 。 比如说我们之前所说的单向神明裁判之中 , 把犯人丢进冷水之中看他会不会被冷水接纳 , 就是一个相较于司法决斗来说 , 更取决于运气 , 以及更不能服众的一种裁判方式 , 而当司法决斗出现之后 , 它所体现出来的由神明作为裁判员的方式 , 更能够受到人民众的广泛接受的同时 , 也更不容易被操控 , 所以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司法裁判的公正性 。
吉吉说历史西方法治中光辉灿烂的司法决斗制度历史的兴起与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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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耳曼法中司法决斗
而同时在司法决斗背后所体现出来的当时民众对于荣誉的重视 , 也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审判来源的公正性 , 比如说在当时社会里 , 如果你认为一个人在司法裁判中撒谎了 , 那么你就可以对他提起决斗 , 同时在当时的社会里 , 他们注重自己言论的准确和正确性 , 如果违背了 , 那么就是对自身荣誉的一种损害 , 这是他们所不能接受的 , 而这就最大程度上保证了在裁判过程中所接收到的言论证据是准确的 , 这也就最大程度上避免了诬告的出现 。
同时司法决斗的进行往往是其他一切审判方式都没有办法审理出案件的最终结果时 , 才动用的最后一道防线 , 所以被他认为是裁判的最后一道准则 , 而决斗虽然必须以一方的伤亡为代价 , 但是确实能够最大范围内限制案件的进一步冲突 , 同时司法决斗所本身具有的众多条件限制 , 也保证了当时社会所注重的的基本公正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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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与男人决斗
因为司法决斗毕竟作为最后一道防线 , 所以不到必要时刻是不能轻易动用的 , 比如说如果一个人当街杀人了 , 这种显而易见的案件事实就不需要动用司法决斗 , 而这项规则所衍生出来的一个非常明显的就是他不适用于一些简单的案件之中 , 所以司法决斗的出现往往是由于裁判那些重罪以及难以裁决的司法案件之中的 。 司法决斗的衰落
司法决斗衰落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基督教会的反对 , 因为对基督教徒来说 , 司法决斗是极为血腥并且残暴的 , 而这并不符合基督教的教义 , 但是在刚开始的时候 , 因为神明裁判需要基督教会来主持 , 所以他们能够从中获取一些利润 , 因此反对程度很弱 , 并且在刚开始的时候 , 基督教会的规模并不十分庞大 , 所以他们的反对意见在社会普遍认同的司法决斗面前可以疏忽不论 , 因此司法决斗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 。
吉吉说历史西方法治中光辉灿烂的司法决斗制度历史的兴起与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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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会
但是当基督教会有了一定规模的时候 , 他们就采取了一些强硬的措施来促使司法决斗的消失 。 其中最有效的就是在13世纪的宗教大会上 , 禁止神职人员主持审判的规则 , 而这就在根本上促使了审判的消亡 , 毕竟这是审判及司法决斗所能够进行的基础 。 而在基督教会之外 , 司法决斗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其导致的劳动力的流失 , 也是当时的社会开始禁止司法决斗的主要原因 , 毕竟社会发展才是头等大事 。 而另外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有一种更为和平的裁判方式出现了 , 以辩论作为解决纠纷的主要形式的可能性 。 所以在各位文明且和平的裁判方式出现的背景下 , 司法决斗的没落已成必然 。 决斗在其他领域的体现
在司法决斗没落之后 , 荣誉决斗和政治决斗逐渐出现 , 甚至成为了一种潮流 。 荣誉决斗就是在刚开始我们所讲的普希金之死 , 而普希金之死是在18世纪的时候 , 由此可以发现荣誉决斗等 , 仍然在西方社会的历史上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 , 而参与的人数也并没有受到缩减 , 就算国王发布了参与决斗的人就要受到死刑处罚的规定 , 也仍然没有削减他们参与决斗的激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