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云宝宝复合材料破局之路!软实力与硬科技哪个更关键?( 六 )


同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 其中“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 , 持续强化知识产权执法 , 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 , 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 平等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 。 ”;其中“标准制定中涉及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专利的 , 应当按照标准涉及专利的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 ” 。
2019年4月23日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 , 对包括《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在内的八部法律做出修改 。 除《商标法》的修改条款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外 , 其他法律的修改条款自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 此次修改 , 仅涉及四个条款 。
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定义更为完善 。 在传统的不正当获取商业秘密手段的基础上 , 将电子侵入纳入侵权手段之一 。 其次 , 将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也纳入到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之中 。 再次 , 将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纳入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 。
继2013年版《商标法》引入恶意商标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后 , 将恶意侵犯商业秘密的惩罚性赔偿也纳入《反法》规定 , 加大对恶意侵权的惩罚力度 。 另外 , 将违反《反法》第六条和第九条的侵权行为的法定赔偿额从三百万提高到五百万 , 进一步提高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赔偿标准 。
提高了行政执法部门针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执法的罚款标准 。 针对情节严重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 行政处罚的罚金最高可以达到五百万元 。
增加了关于举证责任转移的条款 。 在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诉讼程序中 , 商业秘密权利人仅需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商业秘密被侵犯 , 且提供证明侵权情形符合新增的32条第二款的3种情形中任一情形 , 则举证责任将转制涉嫌侵权人 , 涉嫌侵权人需要举证证明其不存在商业秘密侵权行为 。
根据上述中美贸易谈判条件以及我国法律法国的修订内容 , 我们可以理解 , 在今后的生产、商业行为中 , 专利等知识产权将会对企业的发展造成极大的影响 。 对知识产权不尊重的企业 , 将会举步维艰 。
7、 环境排放难达标
前几年北方乃至全国雾霾天气数量增多 , 城市污染PM2.5一度“爆表” 。 在国家环保政策不断出台以及环保督察活动持续开展之后 , 排污企业经过环保设施增加 , 排放达标后 , 雾霾天气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 由于复合材料行业生产过程有苯乙烯、粉尘等排放 , 很多企业现场“散乱污”严重 , 因此成为环保督察的重点行业 。 在重污染天气时 , 环保不达标者均受到了停产的影响甚至处罚 。 在连续三年的环保持续督察和“回头看”行动中 , 据不完全统计 , 复合材料行业至少有3000家企业被关停 。 在整个环境治理过程中 , 不乏有大量企业还以应付检查为主导思想 , 在排污处理设备的采购中 , 还采用排放不达标 , 收集系统不合理的设备 , 以应付督察活动 。 然而 , 在国家和地方政策不断出台的情况下 , 在地方与中央环保督察组的持续监督检查下 , 对新上VOC等处理设备 , 检测排放不合格的企业 , 坚决予以停产整改的处罚 。 环保督察活动是把双刃剑 , 不但淘汰了部分对国家税收没有贡献、对社会资源造成浪费、对环境造成极大污染的企业;同时 , 也为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
由于复合材料生产工艺较多 , 每种工艺生产线的排放量不尽相同 , 所以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 。 实际上复合材料行业的VOCs排放主要是苯乙烯等挥发物的排放;还有产品后加工的粉尘排放;苯乙烯的味道较大 , 但排放量并不大;粉尘中含有玻璃纤维粉末 , 人体吸入后 , 对人体也有很大伤害 。 而整个处理环节中的关键环节是VOCs和粉尘的收集;这是导致很多企业虽然装了光氧催化或者等离子处理 , 碳吸附等处理装置后 , 仍然不达标的关键所在 。 实际上 , VOCs的收集应该在产品生产装备上下功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