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辽宁3.8万家企业被纳入“一证式”环境监管范围

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是建设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的重要基础。5月6日,采访人员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截至目前,辽宁省33个行业已率先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3.8万家企业被纳入“一证式”环境监管范围。
排污许可制改革是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排污许可证将成为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营期接受环境监管和生态环境部门实施监管的主要法律文书。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2020年我国将实现所有行业排污许可全覆盖。
今年以来,辽宁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提前谋划、精密部署。辽宁省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详细部署,明确任务、时限、职责,层层压实责任,保障了工作顺利开展。
为有效保证清理整顿任务按时、保质完成,辽宁省将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建立“日统计、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对总体进度相对较慢的城市进行一对一约谈,每个月通报各市工作进展和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全省上下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形成了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四级负责,生态环境、行政审批、执法检查部门联动,政府部门和第三方技术咨询机构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
为及时解决各市核发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省生态环境厅成立6个包保指导组,配备“联络员”和“指导员”,对各市实行一对一指导和服务。截至4月30日,辽宁省顺利完成33个行业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发证率和排污信息登记率均实现100%。
【 监管■辽宁3.8万家企业被纳入“一证式”环境监管范围】“排污许可证是每家排污企业单位必须依法持有的‘身份证’。”省生态环境厅相关人士介绍,下一步辽宁省将全力做好其他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工作,切实做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于今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所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同时,积极利用清理整顿成果,加强环境执法,严厉打击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实现对排污单位“一证式”环境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