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山东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对政务服务不满意可给差评

【山东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对政务服务不满意可给差评】5月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山东省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方案指出,2020年年底前,全面建立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体系;加快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做到每个办事企业和群众都能自愿自主真实参与评价,每个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可评价,每个政务服务机构、平台和工作人员都接受评价。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将纳入绩效评价,对反复被差评、投诉,故意刁难甚至打击报复企业和群众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光明日报全媒体采访人员冯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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