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上海:支持在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

中国网地产讯 6日,上海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推进本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开放型经济新高地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开发运营主体根据发展需要实施开放性市场化重组,提高企业活力,做强做优企业。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发运营主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支持在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
以下为全文:
关于推进本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开放型经济新高地的实施意见
【 「条件」上海:支持在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发挥本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级经开区”)制度优势、产业优势、人才优势,着力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提升对外合作水平,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打造开放型经济新高地,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一)加快发展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紧紧围绕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进一步扩大开放,构建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发展新体制,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加快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文章来源:中国网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