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陕西省西咸新区民政部门深度参与住宅项目审批 全面破解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难题

日前,针对新建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落实难等问题,陕西省西咸新区相继出台《西咸新区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建设管理办法》《西咸新区社区综合服务用房使用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新区范围内新建住宅小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配建和使用工作,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方便的基本公共养老服务。
《建设管理办法》和《使用管理办法》分别于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4月21日起实施,适用于西咸新区范围内新建住宅小区(包括新建居住小区和棚户区)开发项目。
《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社区综合服务用房设置范畴,按照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品质标准进行规范管理,由民政部门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审批全程。《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列入西咸新区土地招拍挂条件,由土地竞得者实施同步建设,分期开发项目按规定安排在首期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所在新城管委会,由新城民政部门负责接收,交由专业机构运营。对新出让住宅和商住小区地块,未按规定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或配建标准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
【 小区■陕西省西咸新区民政部门深度参与住宅项目审批 全面破解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难题】同时,《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养老服务用房应满足冬至日不低于2小时日照要求,于建筑物首层开始设置,位于裙楼或临路独立建筑等独立区域,内部空间需满足功能要求,并设置独立出入口和独立使用通道。
《建设管理办法》还对规划设计、竣工验收、移交与运营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达不到有关标准和相应要求的,不得通过审查和不予规划核实。
在养老服务设施和用房配建到位的基础上,《使用管理办法》详细明确了养老服务用房室内面积设置,并对无障碍设施、康复设施、文体设施等相关配套功能提出了具体要求。
两个《办法》的出台,从制度层面保障了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的有效落实和规范使用,是夯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的一项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推动西咸新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更好更快发展。(陕西省民政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