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新媒体皇庭国际收深交所监管涵,因第一大股东减持未提前披露


观点地产新媒体皇庭国际收深交所监管涵,因第一大股东减持未提前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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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地产网讯:5月7日 , 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发布关于对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观点地产新媒体皇庭国际收深交所监管涵,因第一大股东减持未提前披露】函件指出 , 根据皇庭国际4月25日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少量股份变动的公告》 , 方正证券于2月24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第一大股东持有的皇庭国际65万股股票 , 占皇庭国际总股本的0.06% 。
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作为皇庭国际第一大股东 , 未在上述股份被动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 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3条和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此前报道 , 去年3月份 , 皇庭国际公告表示 , 第一大股东皇庭投资及其关联方承诺自2018年10月24日起六个月内以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实施完毕 。
皇庭投资的一致行动人皇庭产业控股于2019年3月12日至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16,064,600股 , 占公司总股本1.37% , 成交均价为6.22元/股 , 成交金额为1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