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清朝雍正年间,丈夫被告杀死妻子,用刑招供之后,妻子却出现了

清朝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的一天 , 湖北黄州府麻城县县令汤知县接到涂、杨两家互控的诉状 。 起因是涂如松娶杨姓女为妻 , 因为夫妻不和 , 涂如松经常打骂杨氏 , 而杨氏受到打骂之后 , 就跑回娘家不归 。 按照《大清律例》的规定 , 如果妻子背着丈夫逃跑 , 仗一百;如果妻子逃跑又改嫁 , 绞刑 , 所以杨氏以前逃回娘家几日以后 , 便自己回来 。
这一次是涂如松的母亲病了 , 涂如松嫌杨氏照顾不周 , 就再次殴打杨氏 , 以致其离家出走 , 而如今杨氏已经数月未归 。 涂如松到杨家去找 , 而杨家说杨氏数月没有回来 , 想必是涂如松杀妻诬赖 , 为此双方大打出手 。 后来杨氏的弟弟杨五荣听九口塘名叫赵当儿的人讲 , 是涂如松勾结男宠陈文共同谋杀了杨氏 , 如今以赵当儿为人证 , 前来县衙告状 。
【历史故事】清朝雍正年间,丈夫被告杀死妻子,用刑招供之后,妻子却出现了】汤知县随即提审相关人证 , 而赵当儿却回答是道听途说的 , 并不是亲眼所见 。 赵当儿的父亲则说赵当儿原本无赖 , 所言不可相信 , 应该追究唆使杨五荣诬告的幕后指使人 。 汤知县审讯了杨五荣 , 得知状纸乃是其同姓不同宗的哥哥杨同范所写 。 于是提讯杨同范 , 得知其乃是生员 。
按照《大清律例》的“越诉”条例规定:
“文武生员 , 除事关切己 , 及未分家之父兄 , 许其出名告理外 , 如代人具控作证者 , 令地方官申详学臣褫革之后 , 始行审理曲直 。 ”
而“诬告”条例规定:
“生员代人扛帮作证 , 审属虚诬 , 该地方官立行详情褫革衣顶 , 照教唆词讼本罪上各加一等治罪 。 ”
杨同范是同姓不同宗 , 不属于未分家之兄 , 而事又非关系到其切身利益 , 因此 , 汤知县当即申明学政 , 褫革杨同范的生员功名 , 张榜通缉杨氏到案听审 。
【历史故事】清朝雍正年间,丈夫被告杀死妻子,用刑招供之后,妻子却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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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同范原本是一恶霸 , 如今生员功名被县太爷褫革 , 岂肯善罢甘休?当然要寻机报复 。 过了不久 , 乡民在本乡河滩发现一具无名尸体 , 有野狗正在撕咬 。 乡民不敢怠慢 , 急忙告知保长 , 以便报官处置 。 此事被杨同范得知 , 便找到保长 , 告知尸体是自己的堂妹杨氏 , 并把杨五荣找来 。 杨五荣见尸体不是妹妹 , 转身要走 , 被杨同范拉到一边 , 耳语片刻 , 才承认尸体就是妹妹杨氏 。
保长带领杨五荣报官 , 却不想下起瓢泼大雨 , 根本无法成行 。 等了两日 , 天才放晴 , 保长与杨五荣才到县衙呈告 。 汤知县率领仵作、衙役前来勘验 , 杨同范早已经向仵作行贿 , 所以仵作说尸体已经腐烂 , 难以检验 , 而杨同范却率领杨姓宗族数十人大闹尸场 。 汤知县无可奈何 , 只好责令保长与杨五荣先将尸体掩埋 , 然后禀报上司 , 请示如何处理 。
此事最终为湖广总督迈柱得知 。 迈柱(公元1670—1738年) , 喜塔拉氏 , 满洲镶蓝旗人 , 深得雍正皇帝的信任 , 所以钦点其为湖广总督 , 史称其“声绩显著” 。 迈总督见是借尸聚众闹事案 , 也深感事态严重 , 便委派广济县知县高仁杰重新检验尸体 。 没想到 , 高知县所用的仵作 , 以及刑房书吏 , 都收了杨同范的贿赂 , 所以仵作报尸体肋骨有致命重伤 , 而刑房书吏在杨五荣等人的供词上添油加醋 , 诬陷涂如松杀妻 。 高知县只好如实上报 , 迈总督当即弹劾了汤知县 , 而委派高知县专门承办此案 。
有了总督的授权 , 高知县便可以大张旗鼓地审讯了 。 他先用夹棍夹涂如松的两个脚踝 , 连骨头都露了出来;后用烙铁烫其胸 , 肉随之烂;再将炭火铺在地上 , 让涂如松跪于炭火之上 , 烟随之而起 。 涂如松苦苦哀求 , 高知县根本不听 , 就是要其招认谋杀妻子的事实 。 涂如松被屈打成招只能招认杀妻事实 , 而尸体埋藏在何处却是案件侦破的关键 , 所以高知县让其交代埋尸地点 。 涂如松此时畏惧酷刑 , 便胡乱招认 。
先是招出一处坟墓 , 等挖开以后 , 乃是一座古坟 , 只得朽木数十片 , 枯骨几块而已 。 后又挖开一处坟墓 , 却是长髯巨靴 , 乃是男子;再挖开其他坟墓 , 终于得到一具女尸 , 官吏大喜 , 但是仔细一看 , 髑髅上有鬓鬓白发 , 与杨氏年纪相差甚远 。 就这样 , 麻城县的无主之墓 , 被挖掘了百余座 , 还是没有找到杨氏的尸体 。 每次挖掘不到 , 就拷问涂如松 , 结果他被打得身上没有一块好皮肤 , 每日脓血直流 , 已经是奄奄一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