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莘县发文禁恶俗婚闹 新郎被捆树等行为要处罚( 二 )

  严禁恶俗婚闹行为 。 禁止在城区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诸如把新郎用胶带捆绑在树上或者电线杆上 , 浇啤酒、倒酱油、砸鸡蛋 , 以及扮演种种不雅角色做搞怪动作等任何形式的婚闹行为 , 违反规定者 , 依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进行处罚 , 对於情节严重、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 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

  党员干部职工要发挥好“头雁效应” 。 各单位、各镇(街道)村(社区)要广泛深入宣传 , 党员干部职工要带头不参加恶俗婚闹 , 带头制止恶俗婚闹 , 对於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职工群众 , 一经查实 , 通报所在单位、社区、村庄 , 并予以公开曝光 。

  请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年朋友们 , 增强文明意识 , 自觉抵制恶俗婚闹行为 , 让婚礼回归温馨浪漫 , 让“闹喜”回归文明祝福!举报电话:736041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