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北京启动垃圾分类 专家:罚款是办法不是目的,但要有处罚机制( 二 )


不过 , 冯建国和周晋峰也表示 , 即使准备工作做得完备 , 但垃圾分类在具体实施时还是会面临一些挑战 , “我们对此要有充分认识 , 因为居民生活方式转变需要一个过程 。 ”
罚款是办法不是目的
#垃圾分类#北京启动垃圾分类 专家:罚款是办法不是目的,但要有处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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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区街头的垃圾分类宣传牌摄影 封面新闻采访人员 滕瑾
采访人员注意到《条例》中多条规定提及罚款 , 比如第六十七条规定个人违反第三十三条规定 , 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 ,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 , 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 , 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对此 , 周晋峰表示赞同 , “北京的处罚规模比上海大 , 这是一种问责制 , 主要目的是促成大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 规范自己行为的同时也能影响更多的人 。 如果能认真贯彻处罚规定 , 此次出台的《条例》将十分有效 。 ”
对于处罚 , 冯建国认为 , 罚款是办法不是目的 , 但要有处罚机制 。 他说 , “一些国家的垃圾回收是有偿的 , 比如需要购买专用垃圾袋 , 垃圾处理的费用包含在垃圾袋里 。 有的国家也对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的个人和企业进行处罚 , “这些国家在垃圾治理方面也经历了由‘乱’到‘治’、从不自觉到自觉的过程 , 比如德国 。 另外 , 一些国家还提倡邻里间相互监督 , 人都好面子 , 被人说一回、两回 , 也能‘自觉’起来 。 ”
冯建国指出 , “对于不太自觉的人 , 处罚是必须的 。 不过 , 仅经济处罚是不行的 , 因为处罚成本过大 , 涉及到‘谁监督’的问题 , 特别是居民区 , 不可能一对一监督 。 所以如何操作 , 还值得探讨 。 ”
提升垃圾的资源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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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街道弘通巷的“无废街道”示范宣传长廊摄影 封面新闻采访人员 滕瑾
在通州区中山大街52号楼下 , 采访人员看到贴有仿砖装饰板的垃圾分类投放站被划分为4个区 , 分别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投放区 , 每种垃圾投放口的下方是对应的说明牌 , 上面标有该投放口对应的物品示意图 , 比如 , 可回收物投放口的说明牌上标有酒瓶、图书、易拉罐、衣服裤子等 。
对于提高可回收物利用率 , 周晋峰指出 , 旧衣和旧书的回收再利用已有成熟模式 , “它带来的垃圾减量是非常可观的 , 对环境生态的正面影响是巨大的 。 比如教科书可循环使用 , 而不是回收后再打成纸浆造纸 , 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企业、公益组织需要获得更多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