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读库#密苏里州政府才应该为被告:美国密苏里州诉中国案案评( 二 )


主权豁免 , 美国也予承认 , 其1976年通过的《外国主权豁免法》重申了这一原则 , 禁止在本国法院对外国政府提起诉讼 , 但设置了两个主要例外:即具有与美国有充分联系的商业活动和领土侵权行为 。 其实很容易理解 , “商业行为”涉及到买卖;领土侵权行为涉及到具有豁免权的主体在领土中的侵权 , 比如使领馆人员交通肇事 , 这些必须予以救济 , 不能因为豁免而丧失法益 。 但这两个例外 , 有严格的限制:有关的“商业行为”必须由外国政府直接主导实施 , 造成伤害的侵权行为也必须发生在美国领土之中 , 符合上述要求方可在美国法院被起诉 。
毫不意外 , 密苏里州的诉状对上述两个例外都进行了援引 , 诉状中主张被告的相关“商业行为”和相关侵权行为明显违反人道和透明性 , 从而导致了密苏里州的痛苦和损失 , 但并未就相关“商业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侵权行为本身并不发生在美国领土内这一事实等作出充分说明 。
事实上 , 密苏里州也无法做出充分的说明 , 因为一方面它无法对其指称的事实用确凿的证据来证明 , 罗列的很多所谓证据来自于道听途说;另一方面 , 也无法证明所谓的事实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 密苏里州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 担心不足以让法院采信 , 所以 , 它又尝试其他做法试图绕过主权豁免 , 以确保法院受理起诉:
一是援引国际法 。 诉状声称 , 根据《国际卫生条例》第6.1条 , 中国有义务在24小时内向世界卫生组织报告“可能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情况的所有事件” , 并将其视为可以援引并确定法律责任的来源;但它忽略了一个事实:美国在签署《国际卫生条例》时明确拒绝了这一立场 , 声明“该条例的规定不产生可在司法上强制执行的私权” , 也就是说 , 即使美国法院以某种方式声称拥有管辖权 , 也不能将上述《国际卫生条例》的相关条款作为依据 。
二是增加被告 。 该案共九个被告 , 除通常可以代表国家主权的政府机构外 , 还列入了其他组织 。 在对起性质进行描述并论证其是否应该排除主权豁免时 , 诉状做了互相矛盾的陈述 。 而根据这一矛盾表述 , 可以得出其他组织也应当享有主权豁免的权利 。
从以上的分析 , 可以看出 , 密苏里州试图通过援引主权豁免的两个例外、引用国际法和增加被告四种途径 , 绕过主权豁免 , 但均不成立 , 美国法院不应对这起案件进行管辖 。

密苏里州政府在本州疫情大爆发中清白吗?
暂且不论美国法院对中国是否应该有管辖权 , 单就事理本身来说 , 密苏里州政府在本州疫情的大爆发中 , 是不是尽了政府应尽的责任 , 是不是有足够的抗疫作为 , 恐怕很值得怀疑 。 为了印证这一合理怀疑 , 笔者选取了几组具有可比性的地区 , 时间截至4月28日10时 , 通过对其累计确诊人数、累计死亡人数和现有确诊人数进行对比 , 直观反映各地在疫情应对中的成效 。
(一)四组比对
1.密苏里州与中国青海、宁夏
密苏里州与青海省人口同为608万左右 , 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也大致相当 , 约694万人 , 这为我们提供了绝佳的比对 。 青海、宁夏距离疫情最初爆发点武汉的距离 , 要远近于密苏里州与武汉的距离 , 人员往来也要远多于密苏里州与武汉的人员往来 。
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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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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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密苏里州与中国香港
或许有人认为中国大陆的政治体制中应对疫情上更有优势 , 那使用“一国两制”的香港与密苏里州对比 , 香港的人口只比密苏里州稍多 , 约748万 。 同样 , 香港距离武汉远近于密苏里州 , 人员往来也要远多于密苏里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