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小灵通」霸王条款吸血,网文活路在哪儿?,原创丨腾讯大刀砍向写手

网文圈最近大震荡了一次 , 起因于腾讯接管起点 , 然后网上传出了平台与作者的霸王条款 。 其中最引起争议的是一条【“互动阅读体验作品”开发权】 , 这项权利是这样描述的:
乙方将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互动阅读体验作品”开发权独家授予甲方,允许甲方自行使用或进行上述权利的分/转授权及进行商业推广、销售,签订相关协议,甲方或与甲方达成合作的第三方有权在协议作品中添加素材及/或将协议作品中的人物、剧情、场景、道具等内容转换为其他形式(添加素材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画、表情、人物肖像、动态图片、音乐、动画等;转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话式、多线分支式、剧本式、解谜式等),由此形成的协议作品版本在本协议中简称:“互动阅读体验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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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意思呢?
简单粗暴的理解的话 , 就是作者写书的时候怎么想都可以 , 但是“甲方”可以给你“添加素材” , 这个范围可就广了 , 且不以作者的意志为转移 。
还是不太明白?
就是说 , 你们写的东西发我这儿就都是我的 , 想怎么用怎么改哪怕改的面目全非都是我的自由 , 你们别BB , 不服我还可以告你 。 你们这些作者甚至不是我雇的 , 给你工资都是赏你的 。 就是你签了就全卖了 , 我可以随便宣传随便炒作营销 , 但是你不能随便用 。
就像卖孩子 。
自己的书最后的衍生是什么样的自己都不能决定 , 谁还有心情全情写书?
除了平台自己请来的头部作者 , 其余中低作者根本不会来 。
谁有病会想不开白给你东西呢?
这样一波操作下来 , 我们设想一下未来的网文圈是什么样的:
已经有一定流量的大作者无心创作 , 天天搞搞人设、IP , 然后粉圈、包装、炒作、泛娱乐化一条龙就结束了;
【「IT小灵通」霸王条款吸血,网文活路在哪儿?,原创丨腾讯大刀砍向写手】小作者呢 , 有才的不在乎挣不挣钱的 , 认真写写 , 但缺乏基础读者难有出头之日 , 再加上其他收益霸王条款 , 全职小作者就是饿死的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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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互动阅读体验作品”?
互动阅读有点类似于橙光游戏 , 沉浸式互动阅读小说 , 文字结合图片、视频的形式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 同时不同选择导致多种结局的形式 , 为传统的文字内容赋予互动性 , 令其成为更具沉浸感、让读者拥有更多主导权 , 解锁未知剧情 。 (B站很多UP主都有做互动视频 , 想要简单直接体验的可以前往尝试 。 )
可这适用于文字创作吗?
要知道文字创作和游戏、短视频直播区别那是天谴级别的 。 它的娱乐性来自于读者在阅读中与作者的脑内相遇 , 读者是旁观者 , 或者还有一部分乐趣在与“脑补”;而直播、游戏等重视“互动体验”的载体 , “我”的身份和意识才是最被重视的 , 创作者在这个时候才需要分析“用户”的需求、爱好 。
文字 , 有人喜欢就有人讨厌 , 理所当然 。 想要通过所谓“互动”来迎合受众 , 是阉割创作的无脑行为 。
作者不应该和除自己以外的人有过多的思想碰撞和交流 ,
作者和读者之间最好的关系 , 就是我写文 , 你看文 。
大家都不强求 。 作者不强求读者,读者也不强求作者 。
写文的人从来不敢保证“客官包您满意!”
看文的人也是自主选择看的开心 。
毕竟 , 写作是个很私人且主观的事儿 , 如果各方都能对作者的构思指手划脚 , 那还能写出什么创新、不落俗的好作品 , 有些势力还是不要触及创作层 。
如果说阅文下面以起点中文网为代表的网文网站作者因此大批出走的话是否可行呢?
起点与作者签约的霸王条款是你要是想走 , 则必须5年or3年内不能去别的网站写小说 。 就算抛开作者与平台签约束缚不谈 , 出走也未必是光明的 。 因为腾讯不止掌握起点 , 还有和起点一样纳入阅文集团的其他网站 , 包括创世中文网、云起书院、起点女生网、红袖添香、潇湘书院、小说阅读网、言情小说吧等等;除了阅文 , 腾讯也收购了盛大的文学板块 , 还有晋江文学城50%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