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历史】古代击鼓鸣冤有用吗?没那么简单,以明代为例,看百姓如何申冤(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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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条条框框 , 所以这个鼓并不是那么好敲的 。 但是这也是老百姓唯一能伸冤的方式了 。 “登闻鼓”发展到明世宗嘉靖时期 , 被判处死刑的犯人即将被处斩 , 假如其家属有案情陈奏 , 敲响“登闻鼓” , 甚至可以停止行刑 。
有明一代 , 通过“登闻鼓”告御状成功的案件还不在少数 。 敲“登闻鼓”的案件 , 由于是直达天听 , 指定由都察院审理 。 朝廷还会派遣专案组 , 前往案件原籍调查 。 甚至皇帝亲自审理的“登闻鼓”案件也不在少数 。
如 , 《明太祖宝训》中就记载了这么一起“登闻鼓”案件 。 洪武二十四年 , 南京卫所龙江卫的一位文书小吏敲响了“登闻鼓” 。 原因是这个小吏 , 在卫所犯错 , 被罚抄书 。 抄书按理说只是个小惩罚 , 远远没有到敲鼓的地步 。
但是就是在处罚期间 , 这个小吏的母亲病逝了 。 小吏请求暂停处罚 , 回家治丧守孝 , 层层上报 , 被吏部尚书詹徽给驳了 。
这个小吏走投无人之下 , 只能敲响“登闻鼓” 。 朱元璋收到案件后 , 亲自处理了案件 , 放小吏回家治丧守孝去了 。 并且严厉斥责了吏部尚书一番 。
吏虽罚役 , 天伦不可废 , 使其母死不居丧 , 人子之心终身有歉 。 夫与人为善 , 犹恐其不善 。 若有善而沮之 , 何以为劝?——《明太祖宝训.卷二》
“登闻鼓”案件也有不少是法与情的冲突 , 地方官无法审理 , 也无权审理 , 只能由当事人敲上登闻鼓 。
【爱历史】古代击鼓鸣冤有用吗?没那么简单,以明代为例,看百姓如何申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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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明成祖永乐年间 , 一位县官因贪污被判充军边塞 。 但是这个犯人已经年愈七十 , 其亲属以犯人年老 , 请求酌情宽宥 , 为此敲上“登闻鼓” 。 明代对于鳏、寡、孤、独的人群都会给予一些政策上的倾斜 , 此案涉及年迈老人 。
论法还是论情 , 明成祖朱棣也犯了难 , 只能下令三法司重审 。 最后还是论情占了上风 , 这个犯人因年老被酌情减轻惩罚 。
不得不说 , “登闻鼓”制度还是值得提倡的 , 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 , “登闻鼓”可以一定程度上加强皇帝与底层平民的联系 , 也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封建社会司法制度的不足 。 同时也加强了朝廷对地方官员的监管 。
可惜的是 , 到了明代后期 , “登闻鼓”也一样形同虚设 , 守鼓监察御史不作为 , 地方官员又阴为绊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