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长金融@划重点!逐条解读公募REITs新规

_本文原题为:逐条解读|公募REITs新规(独家划重点版))
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
(证监发〔2020〕40号)
一、充分认识推进基础设施REITs试点的重要意义
吸引更专业的市场机构参与运营管理 , 提高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效率 , 提升投资收益水平 。
【大队长按: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 , 意味着REITs正式突破了之前类REITs仍然作为一种非公开发行 , 而非证券法意义下证券的性质 , 能够突破200人的投资者限制 。 吸引更专业的市场机构参与管理 , 主要是参照海外REITs的交易特性 , 将包括受托人、资产管理人、物业管理人等机构 , 进行清晰的分工和权责利安排 , 所以可以预见的是 , REITs未来在中国将创造更多的专业机构角色 , 并使各机构的专业领域分得更细 。 】
二、推进基础设施REITs试点的基本原则
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基础设施REITs,依托基础设施项目持续、稳定的收益 , 通过REITs实现权益份额公开上市交易 。
【大队长按:市场化原则 , 意味着纯粹的补贴/兜底融资模式可能不是目前REITs项目的首选 。 份额公开上市交易的一个设想是:之前类REITs交易结构普遍运用的“将来转公募REITs发行退出条款”是否有可能进行实际的运用?此外 , 关于“权益导向” , 目前是abs层面分层 , 由公募基金投资于次级 , 还是不分层 , 公募基金全部持有?有待观察 , 但这个问题关系到公募基金是否有杠杆 , 对市场很重要 。 】
加强对基础设施资产持续运营能力、管理水平的考核、监督 , 充分发挥管理人的专业管理职能 , 确保基础设施项目持续健康运营 , 努力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 推动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和运营管理模式创新 。 【大队长按:是对上面“吸引更专业的市场机构参与运营管理”的重申和细化 , 未来资产管理人/物业管理人的重要性会不断提升 。 】
【大队长按:第一 , 之前大家关注的《证券法》/《基金法》会不会通过专门的修改与REITs匹配和铺路 , 目前来看是不会的 。 第二 , 那么结构怎么搭?后面给了答案 , 就是之前讨论很多的“公募基金+ABS”结构 。 第三 , 目前肯定还是个案审批 , 暂时不会走备案制 。 】
推动相关参与主体归位尽责 。
【大队长按:接上 , 区分了管理人和托管人 , 信托关系的受托责任和资产.物业的管理服务职能 , 分清楚了 , 是两码事 。 归位尽责 , 权责利对应 , 是大趋势 。 参考下图:】
大队长金融@划重点!逐条解读公募REITs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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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要求
重点区域
重点行业 。 优先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行业 , 包括仓储物流、收费公路等交通设施 , 水电气热等市政工程 , 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固废危废处理等污染治理项目 。 鼓励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 , 以及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高科技产业园区、特色产业园区等开展试点 。
【大队长按:第一 , 重点行业大家自己看一下 , 不赘述 。 第二 , 区分了“优先支持”和“鼓励” , 分量不一样的 , 大家自己体会 。 第三 , 除了典型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 , 我们注意到仓储物流和产业园区也能够包括在内 , 这两类其实逻辑是最接近未来可能逐步落地的商业物业REITs的 , 而且这些项目存量的类REITs/CMBS也非常多 。 未来 , 新旧怎么衔接 , 是不是援引“类REITs转真REITs条款” , 税收筹划怎么做 , 会不会有重组优惠政策 , 这些都值得期待 , 也都是有待解决的问题 。 】
项目权属清晰 , 已按规定履行项目投资管理 , 以及规划、环评和用地等相关手续 , 已通过竣工验收 。 PPP项目应依法依规履行政府和社会资本管理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