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证监局对TCL科技年审问题出具警示函

【广东证监局对TCL科技年审问题出具警示函】每经编辑 步静
4月29日 , 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张媛媛、李秉心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据介绍 , 广东证监局对TCL科技进行了现场检查 , 并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张媛媛、李秉心执业的TCL科技2018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延伸检查 , 发现在审计执业中存在截止性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细节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分析性程序执行不到位、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四大问题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 广东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广东证监局对TCL科技年审问题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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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来自:摄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