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网」企查查发布“蚂蚁微贷清算”误导性消息 被法院判赔60万( 二 )


法官表示 , 公共数据 , 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在履行职能过程中采集、制作、生产或者获取 , 并通过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数据资源 。 公共数据的形成过程决定了其在本质上已经具有了公共属性 。 与以个人信息为内容的个人数据不同 , 公共数据的使用无需征得原始数据主体的同意 , 但使用行为仍需遵守基本的注意义务 , 防止不当使用给数据原始主体带来利益损害 。
一方面 , 由于受到数据共享范围、获取成本的限制及数据有效抓取技术的局限 , 在司法裁判上 , 不宜为此类从事公共数据收集的大数据企业赋予过高的注意义务 , 对于普通的信息偏差 , 应当允许其通过事后救济的方式进行修正 。
另一方面 , 作为一种互联网经济下新兴的商业模式 , 公共数据收集类大数据企业对于收集、发布的数据信息仍具有基本的注意义务 , 对于发布的重大负面敏感信息 , 应当通过数据过滤、交叉检验等数据处理 , 确保数据质量 , 防止因信息发布行为的不当 , 误导相关公众 , 损害信息主体企业利益 。
文/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 温婧
「北青网」企查查发布“蚂蚁微贷清算”误导性消息 被法院判赔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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