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报融媒体」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义乌出台奖励(补助)实施细则


「浙报融媒体」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义乌出台奖励(补助)实施细则
文章图片
资料图
昨日(4月29日) , 采访人员从义乌市场发展委获悉 , 根据《促进市场繁荣第一批20条行动》 , 为促进市场繁荣 , 推动疫情期间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 义乌制定了《关于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奖励(补助)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
采访人员梳理发现 , 《细则》包含“电商企业进市场”行动 , 梳理市场经营户、电商企业各自经营品类、采购需求等 , 组织全市电商企业进市场开展精准选品、下单采购 , 对从市场经营户进行货源采购并线上销售、采购额超过100万元的电商企业 , 给予一定奖励 。 “网红直播暖春”行动 , 对入驻义乌开展直播带货行动的直播平台、网红服务机构和知名网红 , 在税收、人才购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 。 举办线上展会行动 , 加快展会线上数据匹配平台建设 , 积极邀请国家级协会、机构 , 合作举办网上展销会、网上行业垂直展 , 实现展会与市场采购商联通共享 。 分行业举办五金展、框画展、美博会等线上展会 , 对每个展会主办方给予一定补助 。 大学生创新创业招引行动 , 组织电商企业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对接高校 , 招引大学生来义开展创业创新、实习实训 。 对招引应届大学生入职的电商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 。 电商平台招引行动 , 利用国内公路港、圆通现代物流集散中心等存量资源 , 招引知名电商平台、企业 , 布局落地中心仓 , 并给予一定的房租补助 。
据介绍 , 《细则》奖励(补助)的具体标准、操作细则、申报流程 , 广大市场主体可登录义乌市政府官方网站搜索查询 , 或可咨询市场发展委、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了解 。
【「浙报融媒体」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义乌出台奖励(补助)实施细则】(_本文原题为《义乌出台奖励(补助)实施细则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 原作者吴峰宇 。 编辑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