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广东建立建设用地审查会审制度,明确会审范围

笔者近日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了解到,该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建立建设用地审查会审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建设用地审查会审的范围,包括自然资源部委托省自然资源厅审批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事项、先行用地审批事项以及国务院授权、委托省政府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事项。
通知明确了各会审处室的审查内容及会审程序,会审将通过土地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开展,对占地面积较大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重点项目进行会审会议审议或提请厅务会、党组会审议,有效提高了审查效率。
通知同时对各会审处室提出了要求,要求各会审处室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审查工作,及时解决会审工作中存在的复杂疑难问题,要健全会审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处室会审工作内部监督,防范廉政风险。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建设用地审查会审制度的建立,能充分发挥集体决策,有效推进阳光审批,促进国务院和自然资源部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采访人员】黄叙浩
【通讯员】肖乃花郭月婷
【作者】 黄叙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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