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浙江户口登记管理新政即将实施!省公安厅权威解答您关心的问题!( 二 )


4 即将大学毕业 , 想在杭州工作 , 应当怎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户口迁移 , 从入学到就业 , 我国有一套比较完整的管理政策 , 《户口规定》第五章第四节据此进行了明确 。 目前 , 除杭州市区需要落实就业外 , 各地普遍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 大专院校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 已经非常便捷 。
对在杭州落户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含专科) , 可以凭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交纳社会保险凭证以及落户用的居民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声明(挂靠集体户的 , 需挂靠单位同意)等材料 , 在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应届毕业生材料齐全的 , 可以当场办结落户手续 。在具体落户地的选择上 , 本人有住房的 , 落户该住房;无住房的 , 可以投挂靠亲友;无住房 , 又无亲友同意挂靠的 , 可以挂靠单位、人才市场等集体户 。 省外应届生 , 可以凭毕业证书和就业协议 , 在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出登记 , 申领户口迁移证 。 省外户籍的往届生 , 可以在杭州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 经审批同意 , 领取户口准迁证 , 再向省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 申领户口迁移证 。 本省户籍往届生和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往学校的应届生 , 可以在杭州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 直接将户口迁入杭州 。
5 丈夫为现役军人 , 媳妇可以将户口迁入公婆处吗?过去 , 丈夫因应征入伍被注销户口 , 妻子不能按夫妻投靠政策办理户口迁移 。 为落实拥军优属政策 , 解决现役军人及其家属的后顾之忧 , 《户口规定》推出了有关现役军人的配偶、子女落户新政 。 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明确: 与父母同户一方因服现役被注销户口的 , 与公婆或岳父母实际居住生活的另一方 , 可以将户口迁入公婆或岳父母处 。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明确: 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地方居民的 , 所生子女随居民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 其中 , 现役军人户口注销前与父母同户 , 且地方居民一方为市外户口的 , 也可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 。
6 买的新房还在建造 , 想把住房卖了 , 租房过渡下 , 登记在该房屋的户口应该怎么办? 根据《户口规定》第五十六条等规定 , 房产转让的 , 应当及时将户口迁往现居住地房屋坐落地址;没有住房的 , 可以将户口挂靠在县(市)或设区市市区城镇地区范围内的家庭亲友处;确无他处落户的 , 可以凭无房证明 , 将户口挂靠在现户口所在地的公共集体户 。 新房交付使用后 , 应当按《户口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等规定 , 及时将户口迁入该房屋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 , 在签订二手房购房协议书时 , 对登记在该房屋的户口迁移 , 买卖双方应当有明确的约定 。
编辑 | 虞佳杰责编 | 庞振煦 核发 | 胡早玲来源| 民生66【「杭州」浙江户口登记管理新政即将实施!省公安厅权威解答您关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