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这家连续8涨停公司实控人被罚,终身禁入( 二 )


1、陆克平知悉四环生物经营信息来源于其配偶、前十大股东之一的郁某芬 , 不应因其知悉四环生物经营信息推断其为实际控制人 , 且四环生物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是由董事长孙国建认可、推荐 , 与陆克平无关 , 相关人员指认其为实际控制人与事实不符;
2、陆克平是为公司利益从事涉案行为 , 最终投资亏损近10亿元 , 且积极配合调查 , 其并无违法的故意 , 主观恶性轻;
3、华樱等人并非陆克平一致行动人 , 应将其交易金额剔除;
4、对限制期内交易的行为 , 应适用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 而非第二百零四条 。
关于陆克平的申辩意见 , 证监会没有予以采纳 , 相关认定为:
其一 , 陆克平控制表决权超过30%、阳光集团有四环生物经营和财务资料、涉案人员指认等证据足以证明陆克平为四环生物实际控制人 , 其提交的证据及申辩意见与现有证据相矛盾且未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 依法不予采信;
其二 , 陆克平所述未公司利益增持、积极配合调查、投资亏损等申辩意见不构成免责理由;
其三 , 对陆克平收购上市过程中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及限制期内交易的行为 , 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四条对其予以处罚 , 并无不当 。
最终 , 针对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在限制交易期限内买卖“四环生物”的行为 , 对相关人员责令改正 , 给予警告 , 并处以3000万元罚款 , 其中对陆克平处以2600万元罚款 。
证监会认定 , 陆克平自2014年开始增持四环生物股票 , 达5%时及增持过程中每增加5%时未依法公告、报告 , 且存在限制交易期内违法买卖股票的行为 , 并指使四环生物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 其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 , 手段特别恶劣 , 涉案数额特别巨大 , 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 在重大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 , 致使投资者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 陆克平知悉并组织实施上述行为 , 违法情节较为严重 , 决定对陆克平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
对四环生物的信披违规行为 , 证监会责令公司改正 , 给予警告 , 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四环生物董事长孙国建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对于涉案的其他人员 , 也分别给予了1万到100万不等的罚款 。
年初连续8个交易日涨停
去年底“卖树”收关注函
公告信息显示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医药上市公司 。 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药品、保健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近年来 , 公司在原有医药产业的基础上 , 还在进军生态农林产业 。
今年年初 , 作为医药概念股的四环生物股价飙涨 。 自1月20日起 , 连续八个交易日涨停 。 在2月7日 , 盘中股价一度涨至8.83元 , 创下近三年来的股价新高 。
面对股价上涨 , 四环生物在1月和2月先后四次发布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其在公告中多次表示: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 同时 , 公司留意到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媒体报道 , 目前 , 公司暂无特定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产品研发和生产 。
而股价暴涨的背景下 , 公司也出现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 2月12日 , 四环生物发布公告称 , 公司股东昆山能源于2月7日至2月12日减持公司股份1385.82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1.35% , 减持后 , 昆山能源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 此次减持均价为8.05元/股 。 值得注意的是 , 昆山能源为四环生物持股5%以上股东昆山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
4月25日 , 四环生物发布的2019年年报数据显示 , 公司实现扭亏为盈 。 其中营业收入4.18亿元 , 较上年同期增长5.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3.08万元 , 较上年同期增长148.68% 。
对于2019年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 , 四环生物在此前的业绩预告中表示 , 控股子公司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通过技术改造和成本费用控制 , 同比盈利增加;全资子公司江苏晨薇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积极拓展市场 , 业务量有一定幅度的增长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 亏损减少 。